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和仲裁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培训,决定聘任罗名清等10名同志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劳动仲裁员,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6日以前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赣州经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聘任名单
联系电话: 0797-8376557,通讯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岭西路164号10栋2楼法治营商环境派出庭(邮政编码:341000)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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