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接到赣州经开区应急管理局移交线索,在蟠龙镇赣州某汽车销售中心现场发现1名员工谢某持特种作业证假证进行焊接作业。接到线索后,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立即开展立案调查,经核查,该假证为谢某花费980元从私人处购买,未经正规途径获得,其涉嫌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该行为涉嫌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谢某处以2000元行政处罚。
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提醒,特种作业操作证是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必备证件,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希望各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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