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赣州经开区关于开展“四类”普法预防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党政办、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社管局、区司法分局、区团工委:
现将《赣州经开区关于开展“四类”普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7月5日、12月31日前向区法宣办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情况(联系人:黄一冲,联系电话:0797-8377635,邮箱:gzjkqfxb@163.com)。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7日
赣州经开区关于开展“四类”普法预防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素养,有效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促进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校深入开展“四类”普法(家长会普法、大课间普法、法治动漫普法、集中讲座普法)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四类”普法进校园,进一步丰富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青少年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思想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使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明显减少。
三、工作内容
(一)家长会普法。发挥好“大手牵小手”作用,利用学生家长会,走进班级,走上讲台,向学生家长普及法律知识,讲述青少年违法犯罪真实案例,以一件件实例警示警醒家长,要在家长脑中、心中烙上深深的“法治印”,使家长认识到青少年学生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起家庭责任和家长使命,积极发挥好家庭教育的作用,用“大手”牢牢牵住“小手”。
(二)大课间普法。利用大课间的机会,通过组织青少年学生参观法治文化阵地或禁毒基地、观看法治宣传片等方式,向青少年学生广泛宣传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日常生活中应注意的法律安全问题等内容,不断丰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使他们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法犯罪的后果,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自我约束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能力。
(三)法治动漫普法。针对六年级以下的低年级学生,为提升其学习法律的兴趣,提高法治教育效果,制作一批低年级学生喜好的法治宣传动漫片。通过组织学生观看法治动漫影视的方式,开启对低年级学生的法律启蒙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什么是法律、实施法律的意义和作用,以及违法犯罪的后果等,使他们从小就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从小就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四)集中讲座普法。针对思想认识有偏差和存在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学生,列为普法教育重点对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的方式,定期开展法治教育,引用本地发生的真实案例,用通俗的语言、有趣的方式更好的将违法犯罪给自己和父母造成的伤害,给社会和国家产生的损害讲清楚,既将法律知识成功普及到学生心中,又增强警示警醒及震慑作用,使青少年学生能够自觉纠正不良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责任单位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单位政治任务来落实,将“四类”普法作为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来谋划、作为年度工作要点来推进、作为法治副校长主要任务来考核,做到常态调度部署、经常督促检查,形成推动工作的高压态势和浓厚氛围。
(二)要精心组织。要按照“1+N”的要求及时优化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配备,既实现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又实现普法力量合理布置;各责任单位要全力支持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各法治副校长要与学校加强对接,做好“四类”普法的时间安排、内容准备等工作。
(三)要加强考核。每位法治副校长每年在校普法次数不少于6次(每类普法次数不少于1次)或至少实现1次学生、家长全覆盖,相关责任部门要根据《赣州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要求将此具体量化任务作为法治副校长履职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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