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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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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经开法宣办字20221



关于印发《2022年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

现将《2022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2022年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深化依法治理为抓手,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我区建设“一极两地四中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必修重点课程。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以及各类集训、培训、轮训等,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牵头单位:区党群部、区党校、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法治公园、法治长廊、法治教育基地等各类基层普法阵地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区、专栏,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讲视频,通过各类媒体和平台向全社会推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牵头单位: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二、围绕中心大局,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3.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全区深化发展和改革“一号工程”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法普法专项行动,重点宣传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疫情防控,持续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宣传普及突发事件应对、传染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扫黑除恶、反邪教、反拐、反电诈、安全生产、消防、保密有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党政办、区消防大队、区社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4.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依法组织开展宪法宣誓。在学生毕业仪式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组织开展好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社管局、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5.突出宣传民法典“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和“典”亮城市地标活动。运用民法典通俗读物、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民法典知识竞赛等载体开展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6.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灵活运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论坛研讨、专家访谈、百姓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国防法、国家情报法等法律〔牵头单位:区党政办;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7.做好重点法规宣传解读。在全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江西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党政办、区社管局、区城管分局、区市场监管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8.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宪法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做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区党群部、区纪工委、区党政办、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三、践行法治为民,分类分众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9.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大力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爱护环境卫生等日常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10.着重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并熟练运用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组织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深入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法治培训旁听庭审,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增强法治观念。〔牵头单位:区党群部、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11.着重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深入落实“法治副校长”管理配备制度,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利用开学第一课、毕业前最后一课、国家宪法日等举办法治讲座。开展中小学法治教师和法治辅导员轮训。将法治课程纳入考试内容,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学生升学考试中的内容占比。持续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法治教育基地学法等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司法分局)

12.提升其他重点人群法治素养。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配合开展“百院千人万里行”普法活动。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开展“赣南表嫂来学法”“赣南律师来说法”“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进工地”专项行动,增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的守法意识和用法能力。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牵头单位:区社管局、区农办、区司法分局、区企工局、区住建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四、夯实法治根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13.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七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报送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分局、区社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14.巩固做实提升“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规范“法律明白人”遴选和培训,重点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城市社区、工业园区、学校拓展延伸,实现80%以上农户家庭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各城市社区至少培养5名社区“法律明白人”骨干。加大“法律明白人网校”培养力度,实现网校培养的人数达到颁证上岗总人数的50%,60%以上应入驻网校用户获得学分,网校培训完成率达到40%。加强“法律明白人”管理和使用,组织“法律明白人”依法有序参与政策法规宣传、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预防违法犯罪等基层依法治理活动。组织开展“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筑牢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第一道防线”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和“十佳百优”“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牵头单位: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15.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和提升“和合”调解经验做法。建好用好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载体平台,开展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牵头单位:区司法分局、区综治中心、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16.深化行业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企,加强企业合规文化学习宣传,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合规理念。深化依法治网,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企工局、区党群部(网信办)〕

17.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因时开展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牵头单位:区社管局、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五、弘扬法治精神,全力打造法治文化建设赣南品牌

18.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民族宗教事务法律法规等内容融入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公园、广场、长廊、宣传栏、文化墙、名人故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基层阵地资源,打造法治文化阵地。〔牵头单位: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19.打造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参加以“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弘扬新时代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江西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活动。〔牵头单位: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20.繁荣赣南法治文化精品。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作一批优秀法治文艺节目、优秀法治影视作品。积极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宣传推广法治文化成果。组织参加第一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事件”选树活动〔牵头单位: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21.开展法治文化惠民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广泛开展法治知识竞赛、法治文艺汇演、法治电影下乡、法治故事会、法治文化作品展览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进村入户。村(社区)法治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牵头单位: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2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加强我区普法网络、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牵头单位:区党群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区司法分局;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压实普法责任,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体制机制

23.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落实部门行业和社会团体等对本系统本行业工作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教育。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制度,做好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报送工作。用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检察服务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等场所普法功能,在提供法律服务、调解法律纠纷、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加强法治宣传。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引导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牵头单位:区法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党政办、区司法分局、区综治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24.完善社会普法工作机制组建“八五”普法讲师团,开展专题系列宣讲。鼓励在职或退休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法治媒体工作者、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普法志愿者走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开展公益普法〔牵头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分局、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25.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开展精准普法。加大新媒体普法产品开发,积极运用小程序、小游戏开展普法,提升普法的吸引力和趣味性。〔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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