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关要求,特编制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概述;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推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等五个部分内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15日。报告拟在赣州开发区网(www.gzkfq.gov.cn)上进行公开。联系电话:0797-8373993;邮箱:jjkfqdd@163.com。
一、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推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落实和制定相关措施情况
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要求大队各部门安排一名掌握信息比较全面、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和上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二是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三是对各部门在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进行了具体划分,要求大队各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培训。2014年,大队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辅导培训班,并对大队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布置,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培训,为全面推进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4年,大队公开政府信息77条,重点公开了行政和服务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政务动态等类别的政府信息。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赣州经开区党工委改革办的统一部署,我大队编制了交警大队行政权力和服务清单,将大队20项行政许可、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及417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共计490项行政权力列出了清单,坚决依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管住手中权力。
(二)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情况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在收入方面,大队根据财政部门的预算批复,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项目标准,组织收入征收工作。截止2014年10月,上缴财政部门收入591.8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累计数156.24万元,较2013年同比下降3%,罚没收入累计数435.62万元,较2013年同比下降32.64%。在支出方面,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得到大幅度的减少。截止2014年10月,就公务接待费一项费用相比2013减少13.29万元,与去年同期减少99.4%。“三送”经费使用情况大队已根据上级要求,以一定方式进行了公开。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
大队不具有公共资源配置职能。
三、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一)6年内非营运小型汽车免检政策宣贯。根据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自今年9月1日起,6年内非营运小型汽车免检政策开始正式实施。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大队在车管所、交警中队、二手车市场以及便民服务站等地,设立免检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并予以发布和告知。
(二)交通违法不予计分政策执行。根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现场执法及违法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大队迅速组织学习,严格执行,并加强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深入开展舆论引导,告知广大群众相关工作规定,争取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大队未收到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要求公开我区政务信息的申请。
五、平台建设、制度建设情况
(一)平台建设情况
大队依托赣州开发区政务网站(www.gzkfq.gov.cn)进行政府信息发布。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建立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举报受理制度等。每季度对大队各部门上报的信息进行汇总排名,并将结果作为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在大队进行通报。三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发区大队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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