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金大队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方式为网上发布,具体内容可以在赣州开发区网站(www.gzkfq.gov.cn)中“区内各单位信息公开目录”中“交警大队”栏查阅。联系地址: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金大队,联系人:胡礼洪,电话:0797-8308009。
一、概述
2010年,我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规定,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构建平台,切实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了我大队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提高我大队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办事群众,提高工作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大队成立了黄金大队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信息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大队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信息中心,负责我大队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大队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2010年5至8月,我大队制定了《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金大队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公交黄字﹝2010)18号】,对我大队信息公开之内容、发布、审核、监督及相关责任等均做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促进了大队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加大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力度。2010年,我大队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从内容分类看,法律法规13条,占36.11%;政务动态12条,占30%;规范性文件4条,占11.1%;其他相关文件6条,占16.7%。
2.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依托赣州开发区网站这个平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还在大队车管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交通事故处理等候区等窗口单位,设有导办台和各类交通管理业务指南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政策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大队务求实效,紧紧围绕交通管理这一中心工作,突出解决群众办事难,创新形式,方便群众,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按照上级要求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我大队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我大队未收到来自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大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过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大队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大队对拟发信息进行保密安全审核,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政府信息更新的维护和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与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针对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照《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准备通过两个方面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上有待加强。因工作力量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将在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责任制、考评规则、奖惩机制等配套机制上下功夫,抓落实,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责任到人,将内部自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提高公开工作效率,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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