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编制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推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2、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3、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4、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5、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报告拟在赣州开发区网(www.gzkfq.gov.cn)上进行公开。联系电话:0797-8376008;邮箱:gzkfqga@163.com。
2014年,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在市局党委、区委和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推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 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按照有关要求,分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纪委书记张圣伟任组长,政工科科长钟海斌任副组长,分局综合办全体民警为成员,并明确1名民警具体负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上级文件的落实。
(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组织部署,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科所队,整理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同时,及时指导和督促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科所队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根据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我局建立了完善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审核、发布范围及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发布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在文件公开与不公开的审批环节实行发文单位领导一级审核,综合办二级审核,分管局领导签发审核,通过三级审核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另外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保密范围,明确责任追究,切实做到“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确保分局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对照要求,结合公安工作性质和特点,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总体要求,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
三、政策措施和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2014年,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时发布分局办理上户、临时居住证、港澳通行证、护照等的相关便民措施。针对热点舆情,实行网上网下两条战线,及时跟帖,积极回应,正面引导,把网络舆情和社会舆情热点相结合,主动进行解读。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4年,分局没有接到一起涉及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2014年,分局依照省厅、市局相关要求,积极构建了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建设,制定了严格的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制度,新购置“案事件查询系统”8台,方便群众及时准确查询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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