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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开发区从2010年2月21日起实行按需申领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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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广大公民因私出国境,经江西省公安厅批准,开发区从2010221日起实行按需申领护照工作,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可凭身份证、户口簿按需申领护照,无须再递交境外邀请函、单位或派出所意见等材料。

据了解,我区绝大多数市民,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即可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出入境证件,仍需递交单位同意的意见,这部分人只要得到所在单位同意,即可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我区公民按需申领护照由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受理,地点在公安分局一楼办证大厅,咨询电话:0797-8378747

“国家工作人员”主要指六类人:一是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离(退)休的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二是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三是列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工程的培养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和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是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中层以上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以及离开涉密岗位仍在脱密期内的人员;五是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六是所在单位认为有必要列入登记管理的人员。

办证实行见面制度,按需申领护照时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并要递交以下材料: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并附贴本人近期2寸彩色照片;交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已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上述两项准备外,还需按干部管理权限递交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出国的“意见”,“意见”可以由单位直接在申请表“意见栏”内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种情况可急事急办: 1、奔丧、探病的需提供亲属死亡证明或者住院证明等有关材料;2、开学在即的需提供开学日期在一个月之内的国外接受学校出具的正式入学通知书;3、国外有效入境证明即将过期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况。

有充分理由证明是急需出国(境)的,可以在申请时陈述理由,递交相关证明。加急办理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取证,特殊情况可在3个工作日内取证。

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是一项长期的便民措施,开发区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将随时为广大群众提供服务。此外,出入境管理部门还提供急事急办的便民措施,经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可按申请人的实际需求加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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