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赣州康林杨医院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市场服务和社会事务审批组,联系电话:0797-8376072。
1、设置单位(人):赣州康林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肖芳香
身份证号码:362*********24;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一级精神病医院;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赣州康林杨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选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涌泉村茶元组011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政府办营利性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床位(牙椅):68(0)张;
7、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8、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精神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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