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经开区对标深圳政务服务规则规制“百日攻坚”行动计划》
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扎实对标深圳政务服务规则规制,现将《对标深圳政务服务规则规制“百日攻坚”行动计划》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17日
赣州经开区对标深圳政务服务规则规制
“百日攻坚”行动计划
根据改革工作部署要求,为贯彻落实《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工作方案》(赣市办字〔2025〕4号)《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对标深圳规则规制改革工作方案》(赣经开办字〔2025〕16号),扎实推进对标深圳政务服务规则规制工作,现就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制定计划安排如下。
一、攻坚时间
2025年2月15日—2025年8月20日
二、攻坚任务
(一)对标深圳政务服务事项
1.梳理对标事项。纳入对标的政务服务事项为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各相关单位应参照《县级对标深圳政务服务事项指导清单》,与深圳事项进行逐项细化对标,并按要求填写附件3《区级基本政务服务事项对标深圳清单》。(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相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2月28日)
2.落实对标举措。重点从办理该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结时限、网办程度、规则规制(包括政策依据、办理标准、办理方式、服务模式)等方面逐项与深圳进行比对,同口径逐一列明两地做法,查找存在的差异,提出对标举措,形成对标清单。与深圳对标情况分六类进行梳理:①两地事项的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标准和办理方式等均一致或赣州更优,已实现同事同标的;②短期内可采取相关举措实现与深圳同事同标的;③政策法规存在差异,但可采取改革创新举措缩小与深圳差距的;④需向国家、省级争取政策或权限的;⑤近3年为零办件、深圳无对应事项、地方经济发展差异无需对标的;⑥因政策法规差异确实无法对标的。其中第②、③、④类需提出明确具体的对标举措。在对标梳理过程中,需同步梳理优于深圳的指标内容及数据。〔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3月10日〕
3.制定办事指南。各单位要根据对标举措,倒排时限扎实推进对标落实。对于已实现对标的事项,要在现有办事指南的基础上,参照深圳标准重新优化调整办事指南。各相关单位需参照市级做法,重新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后报区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并报至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5月20日〕
(二)对标深圳“一网通办”水平
开展“一网通办”事项对标。对标深圳网办,参照市级做法深度梳理“一网通办”对标深圳事项清单,对于无系统、自建系统的,新增10项以上事项“一网通办”,优化50项以上网上受理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8月30日〕
(三)对标深圳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1.梳理“免申即享”事项。重点对标深圳“免申即享“政策。各部门按行业对照深圳现行“免申即享”政策梳理我区可借鉴政策,以及我区还有哪些可新增的“免申即享”模式办理的惠企政策,提高“免申即享”政策的占比。同时对标各项政策的兑现标准、兑现时限等,形成《赣州经开区惠企政策兑现对标深圳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区企工局、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有关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3月20日〕
2.优化企业分类“画像”。按照企业规模、单位性质、行业类型、企业特色等,对区内各企业进行标签完善,形成企业数据库。〔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有关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3.强化政策精准推送服务。对惠企平台归集的政策进行分类梳理,按产业、层级、部门、支持方向等维度进行结构化、颗粒化拆解,图文式解读、最小项标签,将政策科学分解为能与企业相匹配的申报条件数据,形成政策数据库。同时依托“政策计算器”功能,将本地的“政策数据库”与“企业数据库”进行匹配,实现惠企政策的精准推送。〔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有关惠企政策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5年3月31日〕
(四)对标深圳“民意速办”改革
1.建立民意诉求分析研判机制。建立“源头化解”民意民情分析机制,发挥诉求“数据池”优势进行数据治理和深度挖掘,“读出”民意诉求的普遍共性问题、内在规律和变化趋势,围绕紧急突发、疑难复杂、重点民生领域等“关键小事”,实行紧急快报、每月专报,让苗头性、风险性诉求“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预防在先、未诉先办”。〔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12345热线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5月20日〕
2.完善民生诉求职责清单。根据各有关单位职能,以及社会新兴行业发展情况,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参照市级清单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按紧急程度、事件类型梳理出紧急突发事件清单,规定办件时限,并实行动态调整,提高快速精准派单率。〔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12345热线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6月30日〕
(五)实施公共数据共享攻坚行动
建立公共数据需求清单。配合市级开展公共服务数据需求摸底,重点针对高频业务办理、特色应用场景中有关数据需求进行评估论证,筛选一批合理有效的数据需求,形成公共服务数据需求清单。〔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2月28日〕
(六)深化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1.梳理增值服务事项。梳理增值化改革服务事项清单,各责任单位应逐项与深圳细化对标,提出改革措施,明确任务责任人。〔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2月28日〕
2.优化提升企业之家。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创、公共法律、就业创业、人才服务中心,完善“企业之家”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4月30日〕
3.制定增值服务指南。各有关单位根据对标举措,“2024年增值服务”事项在现有服务指南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对标深圳”新增事项要参照深圳标准制定服务指南,“一地创新 全市复用”新增事项要结合全区实际研究制定服务指南。〔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5月20日〕
三、攻坚安排
(一)组建专项工作组(2025年2月)。按照市委工作要求,组建区级对标深圳政务服务规则规制专项工作组。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召集人:吴汉波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召集人:段之棱 区政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成员:区党政办、区党群部、区经发局、区企工局、区社管局、区司法分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养老)服务、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教体服务中心、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区市监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分中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区房管所、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金融服务中心、区党校、区综合执法大队、区政务服务中心、赣州深燃股份有限公司、赣州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国网赣州供电公司。
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对标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填写《附件1: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信息表》(2月23日前报送至区政务服务中心)《附件3:区级基本政务服务事项对标深圳清单》《附件4:区级“一网通办”对标深圳事项清单》《附件5:区级惠企政策兑现对标深圳事项清单》《附件6: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事项清单》,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盖单位公章,报至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集中对接调研(2025年2月-4月)。根据市级安排,我区结对对标深圳南山区,各单位要赴深圳对口部门、结对合作区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究深圳在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惠企政策兑现、增值化服务等领域的改革做法,结合实际提出我区对标举措。
(三)制定对标清单(2025年3月-4月)。对标深圳做法,制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惠企政策兑现、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事项4张清单。此基础上将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研究提出可直接组织实施事项、需要国家和省放权事项、待研究论证事项3张清单。
(四)高效落地实施(2025年5月开始)。要深入对标深圳结对合作区,对照事项清单,边对标边落实,按照时间表(附件2)集中攻坚,短期内要落地见效、取得突破。强化对标实效,对标成果将向社会公布,开展第三方评估和对标成果体验活动,接受广大企业群众的检验,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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