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区深改委第二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7月20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努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结合我区2019年“放管服”改革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1.积极筹备数据共享平台。按照省、市部署,统筹推进区乡村三级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2019年底前,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推进政务服务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电子证照”库等平台建设,配合筹建“赣州通”平台建设,争取第一批实现20个以上本地事项“掌上办理”,高频事项掌上可办率达到70%。(牵头部门:区企服中心、区企工局;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2.完善社会保障“一卡通”。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推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跨地区联网办理。2019年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网上办理和顺畅衔接。(牵头部门:区党群部、区医保局;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底前)
3.建设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积极配合市级12345热线平台建设运营,不断强化运行管理和转办督办机制,2019年底前,热线系统接通率、一次办结率、群众评价满意率等指标数据达98%以上。同时,结合错时延时预约服务,实现预约办事只需拨打“12345”号码或登录“12345”网络平台。(牵头部门:区企服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8月底前)
4.推进“一证通办”“全城通办”。2019年底前实现一张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办大部分政务事项。2019年8月底前梳理公布第一批“全城通办”事项清单,清单内事项可实现跨区办理。(牵头部门:区企服中心、区企工局;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二、推进政务服务重点改革
5.推广“一窗受理”服务改革。2019年底前,全区政务服务事项,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以外,依申请类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区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一窗”受理率达到90%以上。同时,各乡(镇、街道、管理处)直接面向群众办理的社保、医保、民政、计生、农民建房审批等事项要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将受理、审批、监管相分离。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管理处),除班子成员外,其余人员全部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公。〔牵头部门:区企服中心;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结合机构改革,同步梳理各部门权责清单和依申请事项清单,审批事项应减尽减。(牵头部门:区党群部、区企服中心;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6.开展“一链办理”改革。全面梳理优化办事全流程,编制“一链办理”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变过去企业和群众到不同部门“办几件事”为全链条办理“一件事”。2019年底前,实现10项以上多部门“一链办理”事项。(牵头部门:区企服中心;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7.提高“最多一次办结”比例。各审批职能部门要梳理出一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权限内政务服务事项要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在已对外公布的时限基础上再压缩20%以上。着力推进网上办、邮寄办等便民服务,将更多事项纳入“最多一次办结”清单。除有明确特殊要求的外,凡是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一律要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 “一次不跑”,凡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必须到场办理的事项要想方设法做到“只跑一次”。2019年底前,各审批职能部门“最多一次办结”事项要占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95%以上,“一次不跑”“就近办”事项提高到50%以上。对已公布的“最多一次办结”事项要真正兑现承诺并实现高质量办理。(牵头部门:区企服中心;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8.推行“六多合一”改革。创新“六多合一”集成审批模式(多证合一、多规合一、多介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测合一),实施“四个联合”改革(联合图审、联合测绘、联合踏勘、联合竣工验收),财政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时间再压缩20%以上。(牵头部门: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9.推行“区域评估”改革。新批工业用地按照“区域评估”制度供地比例不得少于35%,压缩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20%以上。(牵头部门:区经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分局、区企工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分局;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0.推进“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建设用地带着建设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等一系列标准进行出让,企业拿地后通过“一窗受理”,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开工,建成投产后按照法定条件和既定标准进行验收。2019年年底前,35%以上的新增工业用地实现标准地供应。(牵头部门:区经发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1.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让企业更便捷拿到营业执照并正常运营,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2019年底前制定全覆盖全流程的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限制企业经营的依据。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逐一制定具体管理措施,让企业明明白白办事。(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2.强化对企业的服务。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行企业开办“一窗办”集成服务,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商事登记住所托管制度。设立企业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提供企业投资项目“保姆式”代办服务,对重点产业项目实行“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经发局、区企服中心;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3.优化完善错时延时服务。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创新务实举措,擦亮政务服务“不打烊”品牌。以办成事为原则,从接件、办件到出件,全链条开展错时延时服务,加大错时延时服务的人力、物力的保障力度。要总结错时延时服务经验,根据不同时间段企业群众办理事项的热度,科学设计错时延时和预约服务事项,提升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更多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错时延时服务。〔牵头部门:区企服中心;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4.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制定出台规范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代办点建设标准文件,明确乡镇、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名称、场所、标识、进驻部门、办理事项、运行模式,推动更多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区企服中心、区党政办、区党群部;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5.提升规范中介服务。建设“中介超市”网上平台,推行中介服务网上报名、选取、跟踪、评价服务,中介选取由原来“多次跑”向“最多跑一次”转变。按照必需、简便的原则,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调整一批中介服务事项,防止行政审批对中介服务过度依赖。积极推进中介机构联合体,同一事项涉及多类中介服务的,由一家中介机构联合相关中介机构,打包提供多类中介服务,变多个中介报告为一份“综合报告”。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向民营企业开放,降低企业中介成本。开展“红顶中介”“灰中介”“黑中介”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牵头部门:区经发局、区住建局、区农办、区社管局、区企服中心;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6.开展“减证便民”活动。严格证明清单,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及时对外公布;对无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提供的材料进行清除;对部门间可相互提供的材料或通过数据共享、上网可查验的材料进行精简。对确需保留的证明,要对外公布清单并严格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要明确细化各类办事指南,不得出现“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兜底性条款。各审批职能部门权限内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要在2018年的基础上再减少60%以上。(牵头部门:区企服中心;责任部门:各审批职能部门;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