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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无烟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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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综合保税区,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为落实健康江西行动推进健康赣州经开区建设控烟工作,根据《赣州市2020年控烟干预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赣州市无烟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赣市爱卫办字〔20206号)要求,现开展2020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无烟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学校,下同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无烟单位的复核和创建

区爱卫办负责2019年度区级无烟单位的复核和2020年度区级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复核和创建标准参照市级)。

(一)自评与复核要求

已获得2019年度区级无烟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须于4月30日前报送2019年控烟工作小结、2020年控烟工作计划、自评表至区爱卫办,由区爱卫办统一负责组织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将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将予以摘牌。

(二)申报要求

全面开展2020年度区级无烟单位的创建工作。各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必须实现无烟环境建设全覆盖,至少建成(含复核)5个区级无烟单位5个无烟医疗卫生机构、5个无烟学校。

单位(含下属单位,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提交)于58日前向区爱卫办提交以下材料:申报单位的2019年控烟工作总结(以文件形式)申报单位的2020年控烟工作计划(以文件形式)无烟单位申报表(附件4无烟单位自评表(附件5)、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自评表(附件6)、无烟学校自评表-中职、中小学、幼托机构版(附件7)、无烟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8)。由区爱卫办负责组织考核评估。

二、市级无烟单位的复核和申报

(一)自评与复核要求

1.已获得2019年度市级无烟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须在202056日前报送2019年控烟工作小结、2020年控烟工作计划、2020年度无烟单位申报表(附件4)和自评表至爱卫办(学校的由社管局教育科统一汇总提交,医疗卫生机构的由社管局卫生科统一汇总提交由区爱卫办统一组织复核复核通过后才能上报市级,再由市级统一组织复核

(二)申报要求

单位(含下属单位,下属单位由主管部门统一提交)于5月8爱卫办提交以下材料:申报单位的2019年控烟工作总结(以文件形式)申报单位的2020年控烟工作计划(以文件形式)无烟单位申报表(附件4无烟单位自评表(附件5)、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自评表(附件6)、无烟学校自评表-中职、中小学、幼托机构版(附件7)、无烟单位申报汇总表(附件8材料由区爱卫办汇总后统一报至市爱卫办。

三、考核评估

1.爱卫办将于56-57日组织对2019年度级无烟单位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单位将予以取消无烟单位称号。

2.爱卫办将于58-59日组织对申报2020年度区级无烟单位的单位进行考核评估。

    3.市爱卫办将于56-515日组织对2019年市级无烟单位复核,请各市级无烟单位做好复核准备。

4.考核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严格按照《无烟政府机关建设标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无烟学校参考标准》及其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无烟单位的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75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无烟学校总分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

联系人:王露,电话;8370802,区爱卫办邮箱:gzkfqawb@126.com

附件1.无烟政府机关建设标准

2.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

3.无烟学校参考标准(适用于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及专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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