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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经开区2022年标准化幼儿园评估认定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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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办园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20号)、赣州市教育局转赣市教学前字2022〕10号文件,《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标准化幼儿园认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赣经开社管字〔2022〕116号)文件要求,按照“幼儿园自评、区级认定、上报备案”的程序,组织开展了标准化幼儿园认定工作。11月16—18日,我区组建认定工作小组,对今年申报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园务管理、队伍建设、安全卫生、保育教育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经资格审查和评估认定,12所幼儿园符合江西省标准化幼儿园的要求,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属地

幼儿园名称

1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保育院

2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保育院

(赣州市保育院经开院区)

3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翠谷幼儿园

4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章江幼儿园

5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

办事处中心幼儿园

6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港康居社区幼儿园

7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悦龙台幼儿园

8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悦府幼儿园

9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鑫北幼儿园

10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力幼儿园

11

城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宜居幼儿园

12

乡镇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中心幼儿园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赣州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反映,电话:0797—8375125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2 11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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