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
综合整治的通告
为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洗车场取水、用水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从事洗车服务经营主体(重点围绕城市洗车连锁店、加油站内洗车场)的取用水行为;洗车场以外的其他经营主体存在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行为一并纳入综合整治。
二、整治内容
重点对从事洗车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主要包括非法私自打井、未经许可取用地下水,在公共供水管网覆盖或者通过替代水源已经解决供水需求的区域内擅自取用地下水。
2.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主要包括超许可水量取水的,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取水的,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举报渠道
举报可采用来信、电话、电子邮件形式进行举报,鼓励实名分辖区举报。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 电话:0797-8372596,邮箱:kfqslk@126.com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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