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意见的公告
为强化野生动物管理,严厉打击危害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好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良好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赣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划定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承办部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起草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了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和单位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的意见:
1.电子邮箱:jjjskfqfhb@163.com;
2.通信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69号(区管委会二楼2106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376061,邮编:341000)。来信请注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猫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3日
(意见征求稿)赣州经开区关于划定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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