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2025年赣州经开区粮食生产发展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粮食安全观,确保完成2025年粮食生产任务,我局草拟了《2025年赣州经开区粮食生产发展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区各地各单位,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1.电子邮箱:gzjkqnb@163.com
2.联系电话:0797-8376035
3.通信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4.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
附件:《2025年赣州经开区粮食生产发展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2025年赣州经开区粮食生产发展奖补
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新粮食安全观,确保完成2025年粮食生产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范围和对象
从事粮食生产的一般种植户、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
二、奖补项目及标准
1.水稻种植奖补:早稻移栽150元/亩,直播75元/亩;晚稻移栽170元/亩,直播85元/亩。
2.脱贫户种植双季稻奖补:对脱贫户种植双季稻的给予300元/亩的奖励补助,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元。
3.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奖补:对2025年新治理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且种植粮食作物的,按300元/亩一次性奖补复耕主体,2020年以来奖补过的地块,不再享受。
4.集中育秧奖补:对早稻生产实施工厂化育秧的,补助2000元/亩(按棚内面积500㎡折算为1亩)。对早稻生产实施集中连片塑盘保温育秧且秧田面积10亩(含)以上的,补助2000元/亩。
5.富硒水稻认证补助:通过申请并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合格,获得富硒大米或富硒水稻认证证书的农业经营主体,按每个产品认证1万元的标准给予认证补助(同一经营主体富硒大米和富硒水稻不重复享受)。
三、附则
本奖补办法自2025年1月 日起施行,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粮食生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