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
清明”期间历来都是春耕备耕农事用火、祭祀用火高峰期,再加上郊游、踏青等野外活动人员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为确保“清明”期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杜绝侥幸心理。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明确工作目标,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延续森林防火高压态势,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加强森林防火舆论宣传,
大力营造森林防火、文明祭祀宣传氛围,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让“谁烧山,谁坐牢”深入人心,切实增强全民防火安全意识。要充分利用村广播短信、微信公众号或村务公开群、亲朋家族群等宣传方式。采取护林员、巡逻队员打铜锣、播放森林防火宣传录音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宣传近年来森林火灾典型案例。通过张贴禁火令、禁火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宣传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宣传文明祭祀,安全祭祀,特别要加强对返乡祭祖、外来郊游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宣传不留死角。
三、严格控制火源
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五个禁止”规定,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清明”期间乡村干部、护林员、巡逻队员要到岗到位,深入田间地头开展野外火源巡查,严查违规野外用火,“清明”期间10时至14时和16时至18时为必巡时间段。同时要加强对旅游进山人员、未成年人、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好监护人责任。要坚持每天巡山护林,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把住火源管控的关口,筑牢、织密防火安全网。
四、要强化值班值守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坚持有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到岗到位、坐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情,要迅速启动扑火应急预案,调足扑火力量,科学扑火,确保安全,并同时报区应急管理局和区农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林长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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