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管控野外火源,严厉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减少人为因素引发森林火灾,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全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赣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4月30日
全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分两个阶段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农事用火、祭祀用火、林业生产用火、野外吸烟等引发火灾的主要顽疾进行集中治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森林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坚决遏制人为原因引发森林火灾多发态势,严防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动,部门协同。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林业主管部门主“防”、应急管理部门主“救”、公安部门主“查”,森林经营管理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强化防灭火一体化理念,形成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沟通流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依法治火,筑牢防线。敢于较真碰硬,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狠抓过程控制,边查处、边检查、边整改,及时堵塞漏洞。注重开展普法宣传、警示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培养自觉防火意识,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三)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深入查找短板和不足,不断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完善标准规范、强化执法监督、严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管长远、见实效的森林防火安全长效机制,为推进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提供强大制度保障。
三、组织形式
坚持全区统一指挥、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方式开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
第二阶段:9月10日至12月20日,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四、工作内容
(一)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方面
1.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治理源头管控不到位,对农事用火不劝阻、不报告。治理对违规用火管理“宽松软”问题,听之任之、放任不管,甚至不劝阻、不报告等缺位失责问题。
2.祭祀用火。重点治理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等违规用火,对推动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不力问题。治理墓区周边可燃物清理不到位,火灾隐患突出问题。治理中元节、冬至等时段宣传引导、综合管控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疏堵结合等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以身作则,违规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
3.林事及其他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疫木、点烧隔离带、施工作业跑火等隐患问题。治理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未落实“五个不批、五个不烧”特殊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不严格问题。治理生产性用火未在合适的天气条件下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治理有关部门对违规生产性用火监管缺位、处罚不严问题。
4.野外吸烟等非生产性用火。重点治理对野外吸烟人员携带烟火入山、随意在林区吸烟等违规行为教育、监管不到位问题,特别是烟火未熄灭、随意乱扔烟蒂的问题。要落实责任人,重点紧盯在林区内的电力生产作业、工程施工、矿山勘测、林业调查和林业施工作业人员,以及在林区、景区旅游的游客。
5.其他隐患问题。治理穿越林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治理“痴、呆、傻、聋、哑”五类特殊人员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失火问题。治理项目施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问题。治理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等对游客宣传不到位、监管不严,导致游客违规野外用火问题。治理林区居民点、加油站、天然气管道等重要设施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治理县界、乡界等交界地的森林火灾隐患。
6.“防火码”推广和应用情况。重点治理“防火码”推广应用积极性不高、进展缓慢的情况。重点提升“防火码”卡口总数量卡口启用率、卡口扫码总量,把“防火码”作为野外火源管控及火情事后追责数据支持的有效抓手,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面
重点打击林区所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整治危害森林防火安全的违规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等级天气在林缘、林内、果园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病枯果枝、烧灰积肥、烧垃圾、烧荒开垦等行。
2.违规祭祀用火。中元节、冬至等传统祭祀节日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爆竹花炮等祭祀用火行为。
3.其他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违规开展炼山、烧疫木、防虫防疫、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履行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其他违规非生产性用火。非法携带火种进入山林的行为,特别是在林区、林缘违规随意随处吸烟、乱扔烟蒂等行为;游客在林区、景区野外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特别是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破坏、盗窃森林防灭火设施设备,在输配电线路廊道内非法种植超高植物,在防火阻隔带内非法种植农作物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行为
5.其他内容。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严查严处森林高火险期内,拒绝接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农办党组书记、主任申志文任组长,赣州公安局经开区分局党委委员张少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名正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办,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协同配合,联合开展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地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要注重点面统筹,突出重点时段、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要认真分析违规用火特点规律,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及重点人群的巡查监控。注重应用智能监控、无人机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监管能力水平。
(三)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对影响较大火灾要成立专案组,从严从速惩处肇事者,形成强大震慑作用,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四)加强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管理处)党政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作用,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紧紧抓住野外火源治理和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管理处)要及时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等相关信息。其中4月25日前报送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6月21前报送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10月21日前报送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态及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12月15日前报送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有关材料报送区农办李睿,邮箱:jjjskfqfhb@163.com。
附件:1.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2.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1:
野外火源治理专项行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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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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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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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检查站(含临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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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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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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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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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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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品数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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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标语(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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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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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短信(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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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制止违规用火数量(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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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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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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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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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问责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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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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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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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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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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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火警数量(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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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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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数量(起) |
总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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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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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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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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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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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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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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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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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劝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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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人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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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问责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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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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