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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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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升群众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规范有序的信访工作环境,4月29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在凤岗镇天子地村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群众热情高涨,宣传氛围热烈浓厚。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的工作人员们精心悬挂宣传横幅,醒目的标语传递着“信访法治化”的重要理念;在人流密集处设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内容丰富的宣传手册,为群众答疑解惑,让法治的种子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工作人员们通过生动的案例分析,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故事,让群众深刻理解《信访工作条例》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进行细致的现场讲解,从《信访工作条例》的重要作用、发展历程,到核心内容中的信访程序、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工作的责任追究等方面,都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还组织了互动问答环节,现场气氛十分活跃,群众积极参与,踊跃提问,工作人员们耐心细致地解答每一个问题,确保群众真正掌握依法依规反映诉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

此次宣传活动成果颇丰,共向群众发放《信访工作条例》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手册300余份、宣传物品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通过本次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理念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依法信访、理性维权的意识显著提高。活动在当地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为赣州经开区的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下一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经开区分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弘扬“四下基层”的优良传统,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将“有信必复”落到实处,力求“案结事了”,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赣州经开区的和谐稳定发展贡献更多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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