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方式为网上发布,具体内容可以在赣州开发区见网站上(www.gzkfq.gov.cn)查阅。
联系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电话:0797—8371036。
一、概述
2012年,我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要求,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与信息化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与信息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制度按照赣州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开办字﹝2013)17号)和《赣州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开发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开办发﹝2010)10号)精神,我处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核、监督等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更加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及时准确发布工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处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以信息发布为主。
(三)信息公开形式
截至目前,我处主要通过在赣州开发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处未收到来自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过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处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的重点不突出,效果不够明显。二是人员配备不足,缺乏专职、专业人员。今后,我处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二是加强热点公开,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提高办理工作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精神,准确、及时、全面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
201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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