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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管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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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管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区公管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公管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公管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公管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范围:负责市政工程养护、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路灯管理和其他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区内工业用水、用电接驳协调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  区公管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三部分  公管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8806.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15.19万元,较2016年增加9829.6万元,增长109.49%;本年收入合计18491.71万元,较2016年增加9578.11万元,增长107.4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经费上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1880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6756.64万元,较2016年增加7875.14万元,增长88.6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经费上涨;年末结转和结余2050.26万元,较2016年增加1954.46万元,增长2040.1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经费上涨。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554.89万元,决算数为1269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4%。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  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主要原因是:决算科目调整,其中原项目支出中审计费计入科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88万元,决算数为2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52%,主要原因是:增加特岗人员13名。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5万元,决算数为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8%,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算过高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494.71万元,决算数为11822.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2%,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项目未审计结算,年初预算资金未拨付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96万元,决算数为  2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估算过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5.1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43.17万元,较2016年增加176.87万元,增长66.42%,主要原因是:增加特岗人员13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98万元,较2016年增加1.68万元,增长6.1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耗材增多。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49万元,较2016年增加18.59万元,增长84.89%,主要原因是:增加特岗人员13名。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12.55万元,较2016年增加9.35万元,增长292.19%,主要原因是:增加特岗人员13名并相应购置电脑及打印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2万元,决算数为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6.28万元,下降51.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1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没有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6.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2万元,决算数为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6.28万元,下降51.06%。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赣B018072017年12月损坏未使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3万元,较2016年增加11.83万元,增长39.83%,主要原因是:增加路灯所及园林所开办资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1217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7年度城乡社区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059.1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路灯维护经费”、“环卫经费”等4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0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59.19万元。其中,对“路灯维护”、“环卫经费”等4个项目开展内部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情况良好,但仍存在支付不到位的情况

    组织对路灯所、环卫科等4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0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59.19万元。其中,对路灯所、环卫4个部门整体支出分别开展内部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管理方面的不足,如部门部门之间衔接不够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路灯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路灯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路灯维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4万元,执行数为1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42.82%。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增路灯数量;二是维修更新路灯设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管理人员管理水平不高;二是内部专业知识学习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也要学习其他地区、单位的实践理论;二是加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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