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征收搬迁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年度报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搬迁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访问量: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搬迁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搬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本报告公布方式为网上发布,具体内容可以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
查阅。

一、工作情况

2018年,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分布工作的通知》《赣州经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构建平台,切实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为提高我办各项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组织领导情况。成立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公开的相关事务。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制定了本单位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审核机制,使信息报送有充分的资料来源,同时加强信息审核,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一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二是开展工作督察。通过不定期检查、督查等办法,相关领导督促责任人员积极做好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办自觉主动、务求实效,紧紧围绕重点中心和本职业务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按照区里要求公开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动态等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我办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并做到及时更新,确保让社会和群众及时了解有关信息。

(四)学习、培训情况。我办具体指派了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按要求参加有关业务培训。我办的部门网站由专人负责进行信息发布和更新,确保提高服务对象和群众对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参与度和知晓率。

(五)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截至20181231日,我办全年在区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29条。在我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其中信息公开平台的包括概况信息4条,法规文件7条,发展规划5条,工作动态106条,财经信息2条,公共服务4条,年度报告1条。全年未出现信息安全和泄密事故。也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我办共收到来自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起,我办按时给予了回复。

(七)政策解读情况。2018年,我办着重加强了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开,对拟定的征地拆迁政策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均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求,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

(八)网络问政办理情况。2018年,我办共受理37件网络问政信息,均及时予以了回复和办理。

(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我办突出做好了征地拆迁程序、政策、动态等三方面信息的公开,特别是做好了国有土地评估评审程序、评估机构选定等信息的公示公告,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不足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加上人员数量较少,目前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质量上有待加强,各科室提供信息不积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等方面的问题。

三、改进措施

今后我办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监督力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开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大力推动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是细化任务到个人。完善和强化对责任人员的培训和检查力度,督促其认真细致、及时准确发布政府公开信息,进一步增强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是加强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本部门栏目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拓展公开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通、便民利民的作用。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将内部自查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提高公开工作效率,切实做好信息公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