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搬迁办公室
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征收搬迁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区征收搬迁办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区征收搬迁办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区征收搬迁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开发区内项目和工程建设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搬迁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征收搬迁办公室为住房和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12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行政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16人,其中:在职人数16人,行政编制人员1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6人、区聘人员7人、部门自聘人员0人、见习人员2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区征收搬迁办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07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5.4万元,较上年下降56.66%;主要原因是:国有征迁项目减少向上申拨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减少。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657.2万元,较上年下降73.89%,主要原因是:国有征迁项目减少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429.8万元,较上年增长2690.9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办卫诚打火机国有征迁及其它国有征迁项目工作经费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6.83万元,决算数为10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48%,主要原因是:向上申拨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资金的增加。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90.8万元,较上年增长7.0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动及绩效工资的调整。商品和服务支出326.6万元,较上年下降34.61 %,主要原因是:2016年相关委托业务的减少及办公用品的节约使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1万元,较上年增长6.5%,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调动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万元,比2015 年减少0.7万元,增长6.03%。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的节约使用。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68%,决算数较上年增长88.8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万元,决算数为 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 %,决算数较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6.67 %,决算数较上年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三江乡、凤岗镇、新能源科技城征迁范围的扩大汽车燃油消耗增加。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五个,自评覆盖率达100%。其中我办公寓房安置情况1、回购现房工作。全区共计回购现房159套16648.3平米、指标29316.76平米,支付回购款10220.792万元。其中,黄金岭街道办事处回购现房53套5697.6平米、回购安置指标15823.538平米,支出回购款4929.36万元;蟠龙镇回购现房83套8702.11平米、回购指标13373.226平米,支出回购款4983.904万元;潭东镇回购现房11套1119.28平米,支出回购款279.82万元;湖边镇回购现房12套1129.31平米、回购指标120平米,支出回购款3075275万元。2、分配安置相关工作。顺利完成翠谷小区628套安置房的分配交付工作。下拨返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补贴资金257.3万元。从评价结果看我办公寓房安置情况推进有序效果显著。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区征收搬迁办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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