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590号)、《江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等有关规定,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拟对蟠龙镇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具体事务委托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房屋征收部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搬迁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拟订了《蟠龙镇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该方案进行了专题论证,现予以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30日(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
如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其他权利人对《蟠龙镇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请在 2025年4月18日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
特此公告
附件:《蟠龙镇城中村改造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联系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搬迁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征迁服务中心办公室(2203室)
联 系人:王建红
联系电话:0797-8373399
电子邮箱:gzjkzq2024@163.com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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