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赣州经开区征迁服务中心草拟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征地农民保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1月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说明理由。
(一)通过信函方式寄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二楼征迁服务中心办公室(2203室),邮政编码:341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jkzq2024@163.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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