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对象
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且小区供水设施由原开发单位自行建设,建成后移交物业公司、业委会等进行管理维护的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的住宅小区。
二、受理审核
由小区水改牵头单位(即申请人包括:物业企业、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向辖区维修资金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其中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由区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拨付资金。
三、办事流程
1.查询资金情况制定出资方案。申请人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查询相关业主维修资金情况,核算维修资金可拨付金额、制定水改资金出资方案等。
2.征求业主意见、进行业主表决。申请人就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用于“多户一表”供水改造召集相关业主进行表决同意,是否“多户一表”供水改造以及是否使用维修资金可同步进行表决,但应注意分别达到法定表决的规定。〔是否同意“多户一表”供水改造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多户一表”供水改造是否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3.公示表决结果。业主表决结果由申请人在小区醒目位置且小区业主公共交流平台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确定应拨付资金数额。申请人根据施工合同金额,改造资金分摊规则,确定参与维修资金拨付的每户应拨付金额以及总拨付金额等。〔居民住宅每户出资2000元(不含商用单身公寓、自建房、消防供水设施),在预留交存额30%的基础上进行拨付,不足部分业主自行出资〕
5.申请资金拨付。申请人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用于“多户一表”供水改造,登陆赣州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s://xxpt.gzszjj.com/)线上提交“供水改造申请审核表、供水改造方案及预算、委托施工合同、用户名单及表决结果、用户水改同意书、水改资金出资方案、申请维修资金拨付水改资金的明细表”等相关资料进行申请。
6.拨付资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核对参与维修资金用于水改拨付分摊金额、资料等,审核通过后拨付资金。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将用于供水改造的资金一次性拨付至施工单位水改专户中。
中心城区“多户一表”供水改造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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