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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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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住房和建设局是主管建设工作的副县级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区政府投资和代建项目的计划预算编制和决算;负责区政府投资和代建的产业项目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负责区建筑行业管理、建筑质量监管、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具体组织区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人防建设与行业管理。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住房和建设局内设三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和人防科、技术科、工程建设科。现有人员55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编制外区聘人员21人,雇员25人

第二部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3年区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套表2023年区住建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区住建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赣州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住房和建设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74.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1.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53%。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住房和建设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774.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83.82%。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99万元,较上年减少4.24%;城乡社区支出1950.60万元,较上年增加236.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6万元,较上年减少63.79%;卫生健康支出38.91万元,较上年增长17.48%;住房保障支出79.98万元,较上年增长7.1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871.62万元,较上年增长6.36%;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6万元,较上年增长0.6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住房和建设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774.24万元,较上年增加83.8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9.99万元,较上年减少4.24%;城乡社区支出1950.60万元,较上年增加236.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76万元,较上年减少63.79%;卫生健康支出38.91万元,较上年增长17.48%;住房保障支出79.98万元,较上年增长7.17%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71.62万元,较上年增长6.36%;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6万元,较上年增长0.6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费预算55.1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91万元,增加12%。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2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04万元,较上年下降3.0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1.32万元,比上年减少10.07万元;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商务接待费9.72万元,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商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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