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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市政工程2024年“监而不理”曝光台(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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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我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监理主体责任,规范监理行为,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效能,区住建局聚焦工程监理负面清单,重点围绕监理机构、人员到岗、现场管理、质量管控、安全文明施工等五个方面,对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监理履职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常态化规范我区工程监理履职行为,着力整顿“监而不理”行业乱象,助推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对排查出的部分“监而不理”问题进行曝光。

一、江西薏帆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2482日,区住建局检查赣州新能源科技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时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江西薏帆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未对超危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二、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2024821日,区住建局检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品创新孵化产业园项目时发现,监理单位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钢结构雨棚安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了审查,但未结合钢结构雨棚安装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第(一)项,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三、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73日,区住建局检查时发现官田科技园二期项目时发现,该项目监理单位江西省兴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未对施工单位就4#厂房6层模板支撑施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核,问题未整改到位,项目总监就审核通过整改回复单。上述行为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据依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款,已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区综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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