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金融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紧扣赣州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的建设发展需求,立足以金融科技为代表的金融新业态,推进赣州经开区数字金融开放创新,提升金融集聚辐射能力,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在赣州经开区打造服务地方、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的数字金融产业园(以下简称:园区),特制定方案如下:
—、园区定位
园区依托赣州市已正式获批国家普惠金融试验区机遇,充分利用好赣州市政策环境和发展潜力,围绕“数字金融”创新, 以建设“国家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验区”为目标,坚持以创新引领金融产业发展,聚焦数字金融产业发展,拓展完善金融产业链,以丰富区内企业的融资渠道、循序渐进地培养区内金融人才为途径,进一步健全赣州经开区金融体系、做活金融文章、打造数字金融特色产业集聚核心,为赣州经开区金融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抓手。
二、园区运营
园区采取政府建设,市场化运营方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发挥政府精准引导的同时注重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公开招商引进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作为园区运营主体(以下简称:运营公司),由其负责园区管理、招商和服务等事宜,实现聚焦科技赋能,统筹园区数字金融科技产学研工作,推动我区金融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实现普惠导向,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目标。
成立由区分管领导任组长,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区企工局、区招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监分局、区税务局、区金融局、赣州建控集团、区工发集团、运营公司为成员单位的数字金融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融局,由区金融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对重大跨部门金融事务进行统筹协调,运营公司负责数字金融产业园的 招商运营管理工作。
三、重点发展业态
(一) 金融科技企业。重点引入银保系“金融赣军”合作的主要金融科技软件外包企业,省外领先的金融科技公司区域总部或子公司,金融科技独角兽或瞪羚企业总部等国内领先的大数据征信与风控、人工智能金融、数据存储、云计算、区块链金融等方向技术领先的金融科技企业,借助数字技术,与金融创新结合形成数字金融服务方式,以更低的资金成本、更便捷的服务方式为更多的市场主体提供“高效、负责、商业可持续”的金融服务;
(二) 股权投资企业。重点引入基金管理人、合伙型或公司型基金产品、企业持股平台和以自有资金投资等各类投资类企业,以股权基金为主导、以服务数字金融产业为重点,快速形成金融资本集聚效应,实现凝聚基金和金融科技从业人员的服务高地,助力赣州经开区企业高质高效成长,推动本地产业升级;
(三) 类金融企业。引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行、金融交易场所、供应链金融等类金融企业,拓展赣州经开区企业融资渠道;
(四) 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引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信用评级机构、财务咨询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评估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为赣州经开区企业提供专业的中介服务。
四、运营目标
(一)2021-2025年运营目标
打造一个中心三个基地:打造数字普惠金融中心:集聚数字普惠金融领域头部企业的子公司,积极推动政务大数据等数字资源有序开放共享,打造数字资源共享平台和数字技术应用平台。打造金融科技软件服务外包基地:集聚金融科技公司区域总部,面向全市乃至全省,以及赣粤闽湘四省九市边际区域的金融企业提供软件外包服务,加速传统金融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数字金融产业孵化基地:以数字金融产业基金为抓手,以基金形式撬动社会资本,招引培育国内技术领先的数字金融初创企业。打造数字金融产学研基地:与省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及大型金融企业共同成立数字金融实验室,加强数字金融科技 基础性研究与成果转化,开展数字金融知识培训,举办数字金 融高端论坛。
经济指标:服务企业融资。解决赣州经开区企业1年期以上融资(政府及政府投融资平台担保类的不计入,不足1年的融资金额按比例折算),第一年不低于1亿元,第二年不低于4 亿元,第三年不低于8亿元,第四年不低于10亿元,第五年不低于12亿元。实现税收金额。园区企业实现税收总金额第一年不低于3000万元,第二年不低于1亿元,第三年不低于2 亿元,第四年起每年不低于3亿元。企业引进。分五年引进 500家重点.引入业态,第一年引进50家,第二年入园企业达到120家,第三年入园企业达到200家,第四年入园企业达到 300家,第五年入园企业达到500家;力争每年引进5至10家 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头部企业或类金融机构,引进企业 标准由区金融局与运营公司另行制定。人才引进。每年度引进国家级人才1人,金融领域高层次人才2人,金融行业急需紧缺人才20人。
(二)2026年之后的五年
在进一步完成上述目标的基础上,主要围绕打造数字金融产业园的品牌以及培育数字金融领域的上市企业为主要目标。
五、建设方案
(一)场地装修。产业园实现“拎包入住”式交付运营。由区金融局、运营公司提出一期装修方案,赣州建控根据审定的装修方案对华昌科技园科创大厦1、7、8、9层和员工宿舍 80套进行装修,完成公共服务区域、企业入驻区域、人才公寓 的装修和家具购置(采购标准由区金融局、运营公司负责明确),费用由赣州建控集团负责。(责任单位:赣州建控集团、 区财政局、区金融局、运营公司)
(二)队伍建设。运营公司负责组建运营、招商团队。并组织相关人员走访发达城市学习数字金融产业园建设运营先进 经验和团队建设,重点学习在招商引资、业态布局、产业规划 和培育发展等方面的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对标先进、取长补短,高标准建设我区数字金融产业园。(责任单位:运营公司、区金融局、区工发集团)
(三)招商工作。运营公司作为招商主体统筹园区的招商工作,与区招商部门、区经济部门、各招商小分队形成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各类资源,协调银保系“金融赣军”重点招引其合作的主要金融科技软件外包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服务招引金融科技企业;由运营公司和政府协同招引省外领先的金融科技企业区域总部或子公司;联合学界与业界适时举办赣州数字金 融高端论坛,邀请国内领先的四大重点发展业态企业出席,通过举办各类对接会开展“批量”招商活动;同时与国内头部的金融科技或者数字金融产业园区合作,引导开拓江西市场并在 园区设立子公司或者项目公司。(责任单位:运营公司、各招商小分队)
(四)园区运营。运营公司加强与园区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制定入驻园区企业管理办法,并组建赣州经开区数字金融产业园商务秘书公司,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店小二服务:①做好入门领航工作,充分用好赣州经开区的商务改革政 策,为企业提供快速便捷的一条龙服务,确保入园企业在最短时间内进得来;②全方位专业工作,充分利用商务秘书公司平台,为企业集中办理经营所需要的各种证照,为入园企业代为办理各类报审报批,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入园企业留得住。③ 做好助力发展工作,以商务秘书公司征集企业需求,与园区其 他配套板块联动搭建服务桥梁,为企业咨询、管理、融资、上市等工作提供有力条件和政策扶持,确保入园企业健康可持续 发展,督促企业合法依规经营。④负责收集、汇总全部申报手续并根据区奖励政策及企业招商协议落实奖励资金具体兑付结 算,区财政在收到申报材料并审核确认后三个月内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位。(责任单位:运营公司、区企工局〈区行政审批局〉、 区市监局、区金融局、区财政局)
(五) 数字平台建设。以园区为线下主体,以政务大数据为内容,在赣州经开区企业、金融服务机构和政务部门之间推行“信息+技术+平台服务”的数字合作模式,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搭建园区大数据平台和灵活用工数字化服务平台。平台将聚集资本、技术、人才、项目等高端要素,推动数字金融产业孵化,探索数字资产的应用及赣州经开区产业升级。通过园区大数据平台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破解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企业资金供给、链接服务等需求难题,助力赣州经开区普惠金融改革工作;通过灵活用工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金融 +科技+灵活用工的即时佣金支付业务,帮助核心企业建立外部行业人才池,真正有效推动核心企业业务规模发展、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激发市场劳动力活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助力人才共享经济发展。(责任单位:运营公司、区金融局、区经发局、区企工局〈区行政审批局〉)
(六)数据中心建设。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数字金融进一步服务经济发展提供保障。园区数据中心建设根据分步、按需、避免重复性建设原则采用云服务方案,根据入园企业云 服务需求与园区大数据平台建设需求定制化配置虚拟机数量。一期采用租赁的方式,后期根据实际的需求变化选择租用或自建的方式。(责任单位:运营公司、区企工局、区金融局)
六、支持政策
(一)简政放权。简化园区行政审批流程,开辟审批服务 “绿色通道",在园区设立税务和市监服务点,并提供自助办 税机;开放人社部门人力资源许可快捷高效办理服务,企业工商注册快捷高效服务等,提高行政效能;开放园区工商线下批 量个体工商户注册,并争取逐步实现工商线上批量个体工商户 注册;开放园区数字经济相关个人独资企业审批限制,以其独有的经营灵活及节税特性,帮助赣州经开区企业完成本地产业 优化;加强招商体系建设,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围绕重点项目跟踪、重点企业服务、重点楼宇动态管理等三大工作平台建设,发挥“组团式服务”的优势,不断提高服务企业 的能力和水平。
(二) 争取政策。向上争取财政政策支持,力争将园区企业税收留存比例调整为:增值税区级留存比例35%,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区级留存比例28%,教育税附加税区级留存比 例85%,城建税、印花税、资源税区级留存比例100%。
(三) 招商奖励。对向园区介绍项目投资信息,提供项目 投资基本情况,并直接介绍相关项目投资方与园区正式洽谈, 且项目成功落户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招商奖励标准参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奖励办法》(赣经开办字〔2017〕128号)实施,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最新政策 执行。
(四) 运营商奖励。按入园企业每年对赣州经开区直接经 济贡献的1%对园区运营公司进行奖励,实际完成比例达运营目 标税收指标的60%及以上(包含)则按比例给予奖励,否则不 予奖励;按融资金额分为三级奖励(按超额累进计算),未达成目标则不奖励:1亿元以上至2亿元部分(含2亿元)按 1%。奖励;2亿元以上至5亿元部分(含5亿元)按1.5%。奖励; 5亿元以上部分按2%。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运营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 空间、星创天地、实验室,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 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五)产业基金支持。由赣州经开区工发集团引导基金作为母基金,联合社会知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子基金,基金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原则,对包括数字金融产业园入驻企业和拟入驻企业在内的数字经济领域涵盖全生命周期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的投资比例最高可至25%,具体以数字经济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人 推进实施。
(六) 配套奖补。1.对入园企业,自企业落户后第一个完 整会计年度起5年内,按企业对赣州经开区直接经济贡献的 95%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年兑现。2.对入园的有限合伙型股 权基金,自盈利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起5年内,按对赣州经开区直接经济贡献的100%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按年兑现。3. 享受扶持奖励的本办法所有扶持对象应在我区持续经营10年以上(合伙制形式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不受10年限制,以合 伙协议约定的基金存续期限在我区持续经营)。对经营期不满10年前歇业关闭、注销税务、登记、移往区外、减少注册资本、缩小经营规模等的,应退回已享受的所有扶持奖励及资助、补贴资金。
(七) 基础建设费用预算。数据平台费用一次性投入建设费用控制在300万以内,据实给予补助,次年后每年补贴运维费用30万,补贴期限2年。
(八)鼓励金融创新。设立金融创新奖,区财政连续三年安排200万元设立金融创新奖,对包括但不限于为赣州市普惠金融改革作出贡献的入园企业、个人和产品进行奖励,奖励规则由区金融局和运营公司一同另行制定。
七、保障措施
(一) 费用保障。财政给予园区运营方运营公司三年运营补贴,具体金额为第一年660万、第二年480万、第三年460 万(测算数据见附件《赣州经开区数字金融产业园招商运营资金补贴明细》)。三年后靠服务企业融资和实现税收等给予运营公司的奖励,由运营公司差额补足市场化形式运营;《数字金融产业园委托运营协议》签订后预付启动资金300万元。
(二) 数据保障。在保证数据合法合规、符合开放条件的前提下,委托相关政府部门负责政务大数据的有序开放和共享, 经审批授权给园区大数据平台使用,运营公司负责园区大数据平台的运营,与拥有数据资源的公司合作,完善平台数据维度, 提供智慧仓库监管和数据风控等增值服务,为园区企业开展数字普惠金融业务提供数据基础。
(三) 场地保障。运营公司与赣州建控集团签订场地租赁合同,根据企业经营需求统一提供办公场所,租金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补贴期限为5年,一季度一补;配套125个停车位,后期可根据实际需求再增加或启动二期园区的建设工作,同时 将华昌科技园的员工宿舍80套用于数字金融产业园人才公寓配套,对直接引进、柔性引进的国家级人才、金融高层次人才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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