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赣州经开区财政局坚持将落实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作为“三保”重要内容,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落实资金保障,兜牢民生底线,有效地将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救助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全区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至95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至715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48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15元,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20元,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分配下达上级资金,落实好区级配套,做好足额的资金保障,并认真核对区社管局提交的发放依据,通过“一卡通”发放系统及时将资金安全高效地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截止今年10月,已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2591.71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29万人次。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救助补助资金的用途和方向,规范使用范围,提高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强化绩效监管,确保资金使用提质增效,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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