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驻区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2日
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施,确保我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稳定,现就区内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区安委成员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对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加强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区安全生产工作态势良好。
二、对象和范围
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的对象和范围为区内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基础:是否取得有关许可证照,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和工程质量验收投入使用,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消防安全:是否将彩钢板等非阻火材料用作主体建筑或附属设施的建筑材料,报警、喷淋、灭火、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等消防措施是否配足备齐,是否定期巡检、按期检测,安全出口是否闭锁,是否违规使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进行装修装饰,人员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教育,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
(三)建筑质量安全:建筑工程是否经过有关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手续,监理档案是否齐全,工程是否经过竣工验收。
(四)供电安全:是否存在有超负荷用电现象,照明灯具是否安装可靠,电气线路是否规范、有无乱接乱拉现象,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室布置是否规范,电工安全用具是否齐全。
(五)特种设备安全: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情况,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卓邦友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唐永亮 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吴汉波 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局长
王会东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分管相关工作的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此次专项检查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管理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
(二)排查整治步骤
整治从2015年6月10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6月15日):开展自查自纠。各养老院、福利院、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查出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入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制订应急预案,自查情况及时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及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第二阶段(6月16日至6月25日):督促检查阶段。由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成立4个安全专项督查小组,对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养老院、福利院督查组:组长:陈厚文,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2、医院督查组:组长:罗为富,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3、中小学校、幼儿园督查组:组长:林斐,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4、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督查组:组长:林斐,成员: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区质监分局、城郊供电公司、区社管局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总结阶段。对此次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排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整改。
五、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排查整治,严查细抠,认真落实各项检查内容,严防走过场,确保不留盲区、死角。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二)各专项督查小组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做好隐患记录,认真督促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排查出来的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并将排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于6月29日前报社管局综合处汇总。
(三)各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增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为建设和谐平安开发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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