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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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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区内各企业:

按照省、市安委会有关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紧扣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主题,大力营造坚守安全红线、践行法治精神、落实安全责任、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的良好氛围,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6130日。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和协调,成立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委会),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区指委会主任由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安委会副主任李曜同志兼任,区管委会副主任韩芳、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局长吴汉波兼任副主任,指委会成员单位包括区安委会各成员。指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吴汉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有关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五、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从61日至30日,区内各主要道路、广场、镇政府所在地、社区、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加油站、公路收费站、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题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滚动字幕,发送手机公益短信等,营造“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浓厚氛围。

2、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市畜牧研究所和区直、驻区各有关单位结合本了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特点,自选宣传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各镇政府所在地及主要社区由各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学校、医院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建筑工地由区住建局、质监站及建投集团负责组织;企业(厂、矿)、西城区及工业园区各主要道路由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负责组织;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高危企业及商场、宾馆、饭店、网吧等公共聚集场所由区消防大队负责组织;公路收费站、车站及主要交通路口由区交警大队负责。

3、任务分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务必于65日前将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为主题的横幅标语统一挂置在华坚路、金岭路、金东路、迎宾大道等主要道路的醒目位置,各镇(街道)辖区内主要道路口或醒目位置挂置适当的安全宣传横幅标语,赣州市畜牧研究所在公共醒目位置挂置适当板语。

(二)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治理行动

1、活动内容:结合区安委会近期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赣经开安发[2015]6号)要求,在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执法行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2、组织单位:各镇(街道)和区直、驻区相关部门(单位)。

(三)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

1、活动内容:区直、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平台,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

2、组织单位:区直、驻区各相关部门(单位)

六、各基层单位及企业活动安排

(一)各镇(街道)、赣州市畜牧研究所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各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市、区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区直各有关部门及驻区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做好督促检查。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活动。全区所有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都要组织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都要参加培训,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将各企业培训情况逐级上报。

2、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签名活动。要认真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公开信的宣传贯彻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规定》,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报纸和网络上有专栏。并确保辖区内企业将《规定》挂图张贴在醒目位置,要将公开信和签名背书单印发到每一个企业主要负责人手中,企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认真学习《规定》和公开信,并传达到企业的全体员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认真学习《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和公开信的基础上,公开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讲,就坚决贯彻落实作出表态,并在签名单上签名盖章。

3、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全区各高危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应组织开展1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要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自救和互救能力

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对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利用“安全生产月”机会,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对未发生过事故的企业要以同行业中发生的事故为鉴,举一反三,通过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并切实加强整改,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协调配合,突出重点

区指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协调的作用,协调各有关部门、企业和社会中介组织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活动主题,不断拓宽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二)创新思路,务求实效

各部门、单位和企业要及时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特色,创新内容和形式,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取得实效。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活动方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和工作总结,各相关部门、单位分别于65日和75日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联系人:赖舒芳,联系电话(传真):8375978。活动总结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28

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1、 广泛开展安全月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

2、 落实《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

3、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4、 弘扬安全理念,规范安全行为,塑造安全环境,促进安全发展。

5、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规定。

6、严格安全问责,强化安全责任。

7、保障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社会。

8、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9、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10、弘扬安全文化,凝聚安全共识。

11、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12、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提升企业安全文化水平。

13、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14.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5、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倡导社会和谐风尚。

16、安全来自长期警惕 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17、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8、麻痹是最大的隐患,失职是最大的祸根。

19.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20. 落实责任 加强管理 保障安全。

21、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22、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隐患常查,建设常抓。

23、 普及安全知识技能,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24、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安全生产。

25、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章守纪,尽职尽责。

26、 事故与侥幸相伴,平安与谨慎相随。

27、 安全隐患大于天,安全责任重于山。

28、落实应急预案 加强事故防范。

29、 弘扬安全理念,规范安全行为,塑造安全环境,促进安全发展。

30、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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