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
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镇(街道),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区内各重点企业:
“五一”长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经区安委会研究并报区管委会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7 日—4月30日。
二、检查重点及责任部门
(一)建筑施工安全。由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区建筑工程质监站负责,重点对深基坑、高处坠落、坍塌、塔吊倒塌、房屋拆除、临时施工用电防范措施、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火灾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对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章违规施工,坚决杜绝建筑施工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爆破施工安全。由区公安分局会同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重点检查爆破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现场作业人员遵章作业情况、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爆破施工方案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爆破工人的持证上岗情况,严禁超量装药,确保周边区域企业,人民的生命财产绝对安全;要加强对民爆器材的管理,健全和完善民爆器材使用登记制度,严防爆破施工安全事故。
(三)道路交通安全。由区交警部门会同区经济发展局及各镇(街道)负责,重点检查各危险路段的整治情况,并进一步加强“五一”长假期间的执勤和检查,特别是区内客运企业和旅游企业客运车辆的检查,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投入运营;要严格依法查处客运车辆超员、机动车超速、三轮摩托车和低速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会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切实强化对学生接送车辆的管理,坚决杜绝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消防安全。由区消防部门会同各镇(街道)、畜牧研究所及其它相关部门(单位)负责,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网吧、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的社区、各类出租房、“三合一”和“多合一”建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运、销售、使用单位及各木材加工厂等消防重点单位。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提高消防设施的完好率。同时,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增强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负责,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进行检查,要对各企业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按要求履行“三同时”手续的,要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
(六)非煤矿山安全。由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负责,重点督促企业强化现场管理,突出非煤矿山爆破作业、露天矿山开采作业、弃土场防洪排水防泥石流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分层梯级开采,认真落实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时查处违章违法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非煤矿山开采事故的发生。
(七)特种设备安全。由区质监分局负责,要重点对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的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检查,对无安全运行记录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特种设备,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又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要责令使用单位停产检修,并加强对特种设备检修工作的指导,严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食品卫生安全。区质监分局负责对区内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并按照一企一人的要求,落实具体责任人员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从源头上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区工商局负责对食品流通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非法流通;要开展对各商场、农贸市场经销食品的专项检查,确保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区计生服务站(疾控中心)负责强化企业、学校及宾馆、酒店食堂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建立食品原料和熟食留样制度,严防群体性食品卫生事件的发生。
(九)电力安全。由国网江西赣州开发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重点对区内各类高低压输变电线路及设施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各类隐患,对存在有可能影响供电安全或威胁人身安全的较大以上隐患,要及时整改或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要会同国网江西赣州开发区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对区内各重点企业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用电情况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督促各产权单位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电力安全。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以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责任部门重点检查,安监部门督查和安委办抽查的方式进行,做到检查不漏单位、排查不漏部位、督查不漏行业。
(二)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各责任部门(单位)要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如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节后复产检查期间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该停产的一律停产整改,该停运的一律停运,该关闭的一律关闭,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经营。
(三)在开展大检查的同时,要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规宣传工作,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把安全生产建立在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的基础之上。
四、检查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各镇(街道)及各责任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出发,精心部署,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分管领导要带队检查。要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确保能够真正查出问题,查出的问题能够真正得到整改。
(二)认真落实检查工作责任。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既要检查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也要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无条件停产停业整改。凡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三违”现象的,要列入隐患登记,责令立即整改。对检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责任部门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要加强值班备勤。各镇(街道)、市畜牧研究所及各责任部门(单位)在“五一”假期期间必须明确一名领导带班值勤,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要建立健全节假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机制,制订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要实行安全生产事故及信息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4时以前必须向区安委办报告当日生产安全情况。区安委办值班电话:8375978。
(四)检查情况纳入安全考核。各镇(街道)、市畜牧研究所及各责任部门(单位)在5月5日以前,需将检查落实情况书面报区安委办。此次检查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风险目标考核内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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