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上半年,在全省大力开展的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区上下对各类扰乱成品油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成果丰硕、成效显著。但仍应看到,市场整治工作不是一步到位、一蹴而就的,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成品油市场管理,从根本上净化成品油市场经营环境,切实消除成品油市场安全隐患,减少大气污染。根据省整治办《关于进一步健全全省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省油整治办〔2019〕3号)和市整治办《关于建立全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常态化监管机制的通知》(赣市油领办字〔2019〕12号)文件要求,决定从即日起继续在全区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区市成品油市场整治常态化监管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为本辖区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全区成品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不变,继续保留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加强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成品油市场联合监管机制,实现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严明部门职责
继续落实赣经开办字[2019]32号文件明确的责任分工。公安部门牵头重点打击及防范非法油品进入我区,交通运输部门牵头重点查处车辆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商务部门牵头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非达标油品行为,应急管理、消防、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的查处工作。同时,商务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工作,承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全力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安保工作,依法打击抗法和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中石化赣州黄金分公司、中石油赣州销售分公司负责指导下属企业、站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相关线索。在整治过程中,各项整治重点牵头部门可以视实际情况增加配合单位,其他单位须予以积极配合。
三、强化重点环节整治
(一)加强源头治理,开展“黑柴油”流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加强与邻区交界的高速公路、国省道进我区入口的管控巡查,严厉打击集中于城乡结合部、物流园区及工地附近的流动加油车,查处对有资质的运输车辆非法改装、非法售油等行为,严厉打击橇装加油设施、私设私存储油罐等黑加油站点,严查有资质的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无合法来源的、假冒伪劣的非标油品,整改或关停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环保违法的加油站,查处企业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二)加强购销市场整治,严厉打击违规销售成品油行为。区商务局继续牵头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联合有关部门查处加油站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检查加油站点购销台账油品来源等情况,严打加油站违法购销走私非标劣质成品油行为,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经营行为予以查处。
(三)规范用油需求,严厉打击建筑工地内部等违规使用走私非标油行为。住建部门牵头对全区工程项目工地施工车辆、重型机械用油进行管控,严禁其加注和使用劣质非标油,对工地冒黑烟机械、车辆进行严肃处罚,督促、检查其必须到正规加油站点加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公管处负责规范全区环卫车辆、洒水车、雾炮车用油行为,督促、检查其必须到正规加油站点加注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
(四)其他重点整治行为。公安部门牵头严厉打击加油卡套卡获利行为。对在我区各加油站点内强拉顾客刷卡加油套利、赚取税点的行为予以查处打击。税务部门牵头严厉打击加油站偷税漏税行为,对全市加油站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油站一律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的通知》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不安装纳税装置、进购油品不开具发票等偷税漏税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偷税漏税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重点针对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入境油罐车、非法自备油罐、非法流动配送加油车、非法黑窝点经营、加油站非法经营不达标油品等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强化属地执法整治,抓实问题整改,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通报、约谈、问责和联席会议制度,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对工作落实不力,无检查、无动作、非法经营猖獗的乡镇采取约谈方式督促其落实整改。对因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并广泛宣传,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通过在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整治通告、宣传标语、电子屏显示,加强新闻报道等手段,形成强大舆论压力,积极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良好市场环境。
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3日前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月报表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注:表中未涉及工作内容以文字材料形式报送,如:建设部门本月查处建筑工地违规加注使用非标劣质柴(汽)油案件xx起,对违规使用方给予xx行政处罚,处罚金额xx元等)。
联系人:朱 清、邹 全
联系方式:0797-8370992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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