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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深入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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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经发局党组书记、局长 韩东方

今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颁布,1996年、2009年两次修改以来的第三次修改,为统计工作迎接新时代、担当新使命提供了基本的制度遵循与法治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好新修改《统计法》始终坚持以统计法律法规指引,坚守统计求真为民的初心和使命,在新的征程上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把统计初心化为统计恒心、把统计使命化为统计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好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聚焦统计工作主责主业,围绕市委“三大战略、八大行动”,我区“一极两地四中心”建设,着力加强对赣州经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奋力谱写赣州经开区依法统计新篇

一、系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中办、国办先后印发《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指明了方向。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修改《统计法》作为领导干部推动统计工作的必修课,进一步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

赣州经开区通过召开区党工委会、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等形式开展统计专题学习,深刻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把抓好统计工作发现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通报统计违纪违法案例,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确保上级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赣州经开区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二、着力提升统计业务水平,严格规范统计制度建设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是宏观调控的安全线,必须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有效做好统计工作,既要挤水分防虚报,也要依法依规杜绝瞒报漏报行为,要用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推进统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统计在经济运行监测中的重要职能作用,用实的统计数据,推动赣州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今年赣州经开区开展两次规上企业集中培训,全区规上工业、贸易、服务业、投资企业统计员及行业部门业务人员共800余人参加,重点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开展深入讲解,提高了企业统计员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的认识与了解,提升了企业统计员依法统计意识,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赣州经开区坚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持续规范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行为规范,进一步严格落实数据采集、审核、处理、汇总、上报等各流程各环节责任,不断完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制度规范,建立健全全程记录、评估规范的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切实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在每月统计报表数据上报期间,区经发局各专业人员充分利用市统计局下发的查询模板对报表进行审核查询,发现问题要求企业立即纠正,对国家、省、市统计局下发的查询及时进行核实反馈,督促企业完善统计基层基础台账,做到数出有据,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三、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浓厚全区依法统计氛围

赣州经开区通过全方位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利用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企业服务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向市民和企业发放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增强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观念,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在全区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赣州经开区通过多维度开展法治宣传,加强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分层次开展统计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形成长效机制。赣州经开区通过接地气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条幅挂起来、板凳搬起来、喇叭响起来”等形式,充分依托赣州经开区各单位、商场等电子屏、宣传栏、文化墙等载体,制作、播放统计法治相关内容,宣传新修改《统计法》,营造浓厚的统计宣传氛围,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切实筑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根基。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赣州经开区的统计干部将以统计法律法规为指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大力弘扬苏区调查精神,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更加有效地发挥统计信息、统计咨询、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新时代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及赣州经开区“一极两地四中心”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奋力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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