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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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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会议中心使用

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区会议中心的管理,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保证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区会议中心的使用范围

各镇(街道)、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管理处、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

二、区会议中心的使用原则

(一)保障重点原则。区会议中心重点保障区党工委、管委会主办,召开的全区性重要会议。

(二)登记优先原则。会议中心使用发生冲突时,以提前登记者优先使用,遇特殊情况,由使用单位互相协商后,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务科)进行协调。

(三)集中管理原则。会议中心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安排。

三、区会议中心使用程序

(一)区会议中心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提前一天以上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务科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电话:8197569,登记事项:会议内容、会议时间、参会人数、参会领导、会议要求等。

(二)区会议中心使用调配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会务科根据会议要求及会议室使用情况,为各单位合理调配会议室。参会人数一般应在60人以上、690人以下。

(三)区会议中心服务范围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会议类别提供相应服务。区会议中心使用分为三类:

一类会议指:区党工委、管委会主办,召开的全区性重要会议。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会议席位表(卡)制作、会场布置、茶水供应、会标音控等会务保障。

二类会议指:区党工委、管委会主办,相关部门(单位)牵头承办的会议。牵头承办单位:负责按会议要求摆放桌椅、制作并摆放会议席位表(卡)、提供会议材料等用品,并做好其它会务工作;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电子会标、音控等设备的调试保障。

三类会议指:各部门(单位)组织召开的业务会、培训会、工作会等,会务保障准备工作由该部门(单位)负责,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供会场、电子会标、音控设备调试。会后组织会议部门(单位)须清理现场的资料纸张、矿泉水(瓶)等表面垃圾,其它卫生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

四、区会议中心使用要求

1、区会议中心厅堂内严禁吸烟、严禁随地吐痰,禁止乱扔纸屑杂物、禁止向地面倒水。

2、使用单位在会议期间对区会议中心的公共财物,具有监管和维护等责任。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使用或拆卸,不得随意悬挂、张贴披挂物,若造成损坏应及时报告,分析原因,落实赔偿责任。

3、区会议中心原则上不安排其它用途,不对外租赁或提供使用,特殊情况需经区有关领导或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批准。

4、未办理区会议中心预约登记不得擅自使用会议中心。

五、会议室会场容量

1号厅:可容纳693人,其中主席台15人。

2号厅:可容纳235人,其中主席台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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