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方式为网上发布,具体内容可以在赣州开发区政务网(www.gzkfq.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胡颖颖,联系电话:0797-8371221)。
一、概述
2012年,按照区党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上级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下,我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信息公开政策法规
一是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我部及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务,由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指派了一名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明确了各处室负责人为所在处室政府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保障。二是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及《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了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条例》的认识,提高了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并依据《条例》规定的范围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我部的形象和效能建设。我部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部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各处室、全体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处室的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认识上,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
我部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规定》以及《赣州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做好赣州开发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和《赣州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开发区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政府信息公开化制度;二是我部制定并印发了《赣州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制度明确了组织领导、政务网络管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网上内容审核把关、以及相关责任追究等各方面内容,确保呈现在公众前的信息完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且真实有效;三是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全年未出现信息安全和泄密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部全年在赣州开发区门户网站及时、保质发布了信息,圆满完成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12年我部主动在赣州开发区政务网公开政府信息163条,为广大民众提供了真实可靠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具体见:赣州开发区政务网(www.gzkfq.gov.cn)相应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部未收到来自单位和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我部已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纳入本部的财务预算管理。由于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投诉,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部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不足,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量和信息公开覆盖面有待于进一步扩大;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网络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一年里,我部将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塑造为民、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通过规范和完善,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进一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工作机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及时、主动地把公开项目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开。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并将应予公开的目录和具体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入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二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资料,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报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收集和整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资料等,力争把我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年内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13年,我部将继续按照《条例》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为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对我部工作的广泛监督提供条件,努力开创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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