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是赣州市人民政府派出的正处级机构,负责对综合保税区辖区内各项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综合保税区的建设、管理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协调和配合海关、税务、金融、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和其他驻区单位开展工作。根据2017年1月23日赣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赣州综合保税区财政预算纳入赣州经开区统一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4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数5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40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14人。
第二部分 赣州综合保税区管委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369.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2.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9.84万元,较上年下降2.3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2369.84万元,较上年下降2.3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35.84万元,较上年增长3.7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1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5.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1334万元,较上年下降6.75%,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33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5.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2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69.84万元,较上年下降2.37%。具体支出情况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5.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2.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8.22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1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3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5.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75%。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总额5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53.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施项目绩效管理的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1334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
项目项目1个,涉及资金118.5万元。(详见附表2)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0.1万元,比上年减少2.17万元,较上年下降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15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一致。
3.商务接待费50.1万元,比上年减少2.17万元,较上年下降4.15%。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赣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表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四)招商引资: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五)其他群团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参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