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区直、驻区各部门(单位),区属各国有企业:
经2023年11月29日区管委会第148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赣州经开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2月8日
赣州经开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府发〔2023〕1号)、《赣州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赣市府发〔2023〕6号)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提升我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与水平,增加优质健康资源供给,强化医防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健康经开区建设,助力打造新时代卫生健康“四区四高地”、全国一流现代化国家级经开区。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推动我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质增效,实现“一年有突破、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为建设全国一流现代化国家级经开区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建立适应时代新要求、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体现国家级经开区特色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城乡区域资源布局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和质量显著提升,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经开区建设迈上新台阶,人民群众卫生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到2025年底,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6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3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1人。
三、重点任务
(一)公共卫生能力提升行动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持续提升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水平,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强化检验学科建设,不断提升理化检验检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诊断能力。全力配合完成市级“智慧疾控”应用建设工作,提升整体信息化效率。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高重大疫情早发现能力,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有效遏制重大传染性疾病传播,疾病预防控制网点与各医院建立会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及疫情联合处置能力。推动全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到2024年底设置公共卫生科。〔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区社管局、区财政局〕
2.提升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依托现有条件储备应对突发传染病防控所需的集中隔离资源,优化集中隔离资源的统筹调配,完善梯次储备方案。到2024年初,按照不低于每万人配备1名流调人员标准做好三级流调队伍配备。〔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区社管局、区财政局〕
3.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提高区级公立医院救治能力,我区城市医疗集团内医疗机构至少保证有1个独立的传染病专区,床位数原则上不低于50张(市级要求30-50万人口的县(市、区)不低于50张)。在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加强多部门协同,确保定点医院人员、设备、物资保障,切实加强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升综合医院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西医协同救治能力。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全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规范重症救治床位(含可转换重症救治床位)设置管理,加强呼吸、感染、重症等重大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建设。〔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社管局〕
4.促进健康教育行动。建立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和健康促进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争取到2025年底,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置专职科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健康县区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申报创建健康县区。拓宽健康知识普及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办好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健康教育栏目,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责任单位:区疾控中心、区社管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新能源科技城指挥部办公室〕
5.加强医药产业建设。配合市生物医药产业办做好我区生物医药企业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企工局、区市监分局〕
(二)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6.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凤岗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惠民康复医院(社区医院)全面建成投入使用,并启动区人民医院二期、区第二人民医院二期项目建设。开展区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行动,提升核心专科、夯实支撑专科、打造优势专科,补齐诊疗科室短板弱项,区级人民医院手术室、妇产科、儿科、血透室、介入手术室、急救中心等诊疗科室完成改造投入使用。支持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到2025年底,实现区域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经发局、赣州建控集团〕
7.遴选培育临床重点专科。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向重症医学、感染等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和急诊、儿科(新生儿)、康复医学、中医科等专科倾斜。到2025年底,力争打造1个市级学科。〔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
8.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到2025年底,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且负压救护车占比不少于40%的要求,逐步实现车辆配备,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合理配置救护车随车工作人员,确保人车适配、满足转运需要。〔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
9.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到2025年底,至少设1个固定采血点,巩固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全覆盖、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直报成果,推动无偿献血“三免”政策更好落地。〔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
10.加快精神卫生及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底,全区6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争取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到2024年底、2025年底精神专科医院心理门诊设置完成率分别达到总任务量的80%、100%。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精训全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家庭教育关爱帮扶队伍、心理志愿服务队伍,提升既有人才队伍理论水平和实操能力,充分发挥现有卫生、教育、妇联、工会行业主管心理服务平台和场所作用,推动社会心理服务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党政办、区党群部、区妇联、区总工会〕
(三)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1.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按照市级要求重新核定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数,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推进乡村一体化和“乡聘村用”,“乡聘村用”人员按规定享受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区党群部〕
12.补齐基层公共卫生短板。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建设,到2025年底,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设立发热门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强化基层院前急救能力,依托公立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基层卫生院建立急救站或具备院前急救救护车出诊站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
13.提升基层医疗救治能力。实施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项目,到2025年底,湖边镇卫生院完成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创建。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实施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全区70%基层医疗机构建成特色科室。〔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区经发局〕
(四)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4.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到2025年底,区级公立医院争取设立治未病相关科室,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并按要求规范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服务平台,持续支持针灸、骨伤、妇科、肛肠及心脑血管病、肺病、脾胃肝胆病等优势专科专病做优做强,组织开展中医经典病房项目试点建设。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区级医疗机构特色康复中心、康复(医学)科建设。〔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党群部、区财政局〕
15.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配备中医师。到2025年底,力争实现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80%的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积极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
16.推动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配合市级推进热敏灸产业与中医药健康旅游、食疗产业、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组织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申报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
(五)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7.提升优生优育服务能力。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到2025年底,实现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信息化网络全覆盖,婚检婚登机构迁移与产前筛查机构集中设置于区人民医院。实施新生儿先天结构性畸形、遗传代谢病、功能性疾病免费救助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基本避孕服务项目,促进生殖健康保护生育力。积极争取并实施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
18.提升托育服务能力。完善托育服务体系,重点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到2025年底,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数达到60%,建成1所区级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乡镇(街道)公办托育机构实现全覆盖。推动“托幼一体化”,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用人单位参与普惠托育服务。推动成立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协会。〔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
19.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区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门配备或依托120急救中心配备母婴安全快车。〔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
20.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支持辖区内二级医院以托管、融合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向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转型。到2025年底,金凤梅园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投入使用,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等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加快各级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进程。〔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养老服务)中心、市医保经开分中心〕
21.提升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区级职业健康监测体系,维持重点职业病监测区级全覆盖、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区级全覆盖。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完善区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质量控制考核。〔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党群部、区疾控中心、区综合执法大队、市医保经开分中心〕
22.提升家庭(青春)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健康家庭”建设活动,推动家庭健康服务阵地建设和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杨梅村家庭健康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实现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便捷就医服务全覆盖。积极争取并实施国家级和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青春健康俱乐部)、“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
(六)人才培养和医教研协同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23.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鼓励区内医疗机构参加省内外知名高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参加医疗管理人才研修培养项目,提升医疗管理人才队伍水平。引育高层次中医药人才,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申报国家层面项目人才选拔培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省级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育、省级师承等项目。〔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党群部、区财政局〕
24.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的培养力度,继续实施公共卫生医师定向培养。建立与赣南医学院深度融合机制,建设公共卫生教学实践基地。切实保障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和监督执法工作的人员需求,到2025年底,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执法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85%。到2025年底,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有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专职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骨干人才培训,到2025年,全区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300余人次。〔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党群部〕
25.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医学定向生培养计划,做好医学定向生协议签订和安置工作。继续开展“卫生人才双向交流”,扎实推进各级医疗机构间人才双向流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党群部、区财政局〕
26.加强医学创新能力建设。引导和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不断提高研发投入水平,积极申报卫生健康科技项目。〔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经发局〕
27.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建设,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定期开展生物安全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实验室日常监督管理。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实验室工作人员参加实验室生物安全骨干人员培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疾控中心〕
(七)“智慧卫健”能力提升行动
28.推进“智慧卫健”应用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按照省级部署要求,完成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站)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替换建设任务。统筹整合资源,依托区人民医院启动区医疗信息化平台建设,聚焦公共卫生、医院管理、医疗救治、中医药服务、人口家庭管理等业务领域。到2025年底,完成家医公卫信息系统应用建设工作,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区经发局、市医保经开分中心、区行政审批局〕
29.推进健康信息共享协同。推动各医疗机构加入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打通省级数字健康云平台、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市级大数据交换平台,整合优质医疗信息资源,推动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加快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和影像资料共享调阅,加强区、乡两级卫生健康远程医疗和信息化设备配备。2025年底前,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普遍推广电子居民健康档案调阅应用,推动健康信息共享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财政局、市医保经开分中心、区行政审批局〕
(八)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提升行动
30.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2023年底前,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多点触发预警系统,将食源性疾病监测触点延伸至各村卫生室,加强食源性疾病溯源和关联性分析;2025年底前,配合市级建立属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构建风险评估模型,绘制重点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地图”,不断提升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市监分局、区农办、区企工局、区经发局〕
3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深入开展农产品源头安全、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餐饮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配合市级推动富硒、预制菜、脐橙、油茶等有关食品的安全标准研究和跟踪评价工作,推动我区特色农产品由地方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为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助推食品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农办、区市监分局、区商务局、区社管局、区企工局、区经发局〕
32.培育营养健康惠民体系。推进营养指导员培训建设,组建食品营养专家队伍,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每万人配备至少1名营养指导员。积极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及性强的营养指导服务。加强合理膳食宣传,对与营养相关的肥胖、营养不良等人员进行行为指导。〔责任单位:区社管局、区市监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对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高质量谋划、高效率推进重点卫生项目建设,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凝聚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投入保障。利用多渠道资金加大对卫生健康工作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投入模式,动员社会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上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形成政府主导的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健全以服务水平、质量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薪酬水平,不断优化执业环境,保障身心健康,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三)加快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本计划实施力度。区社管局作为计划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沟通联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服务力度,靠前主动协调服务,区社管局、区疾控中心、各区级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落实卫生工作主体责任,精心组织操作。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跟踪问效,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强化考核评价,总结典型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
《赣州经开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重点项目 |
建设目标 |
备注 |
1 |
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
到2025年底,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湖边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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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升全区重大疫情救治能力 |
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建成120急救站点,建设重症医学科,提升收治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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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
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重点向重症医学、感染等疫情救治相关学科和急诊、儿科(新生儿)、康复医学、中医科等专科倾斜。到2025年底,力争打造1个省级领先学科,2个市级领先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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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强疾控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
到2024年底,区疾控中心实验室达到国家要求检查项目数量的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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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强生物医药产业建设 |
配合市生物医药产业办做好我区生物医药企业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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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实施区级综合医院提标扩能工程 |
实施赣州经开区人民医院二期项目、赣州经开区第二人民医院二期项目、赣州经开区第三人民医院二期项目、惠民康复医院(社区医院)、凤岗镇中心卫生院提升改造工程、赣州经开区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医院(区人民医院)改造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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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 |
到2025年底,全区70%基层医疗机构建成特色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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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积极实施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工程 |
到2025年底,建成1所区级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至少1所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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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重点项目 |
到2025年底,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一批卫生健康科技创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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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点支持普惠性城市社区托育中心建设 |
到2025年底,城市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达50%以上,乡镇(街道)公办托育机构实现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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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 |
加大实验室生物安全骨干人员培训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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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提升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 |
力争到2025年底,区人民医院能纳入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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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动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 |
到2025年底,区级公立医院争取设立治未病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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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强医疗机构特色康复中心建设 |
到2025年底,区级公立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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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强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 |
到2025年底,设立1个固定采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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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家庭健康促进行动项目体系建设 |
建立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到2025年底,家庭健康指导员实现村(社区)全覆盖,10%以上的家庭健康指导员经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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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推进杨梅村家庭健康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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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争取并实施国家级和省级青春健康教育基地(青春健康俱乐部)、“沟通之道”家长培训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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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家园”阵地建设。到2025年底,“暖心家园”覆盖40%以上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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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争取并实施优生优育指导中心、“向日葵亲子小屋”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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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推进传染病医疗机构建设 |
区人民医院建设传染病区、床位2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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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健全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
推进定点医院、亚(准)定点医院达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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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质效 |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升核酸检测质效,优化完善、精准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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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进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建设 |
到2025年底,按城市地区每3万人口、农村地区每1万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且负压救护车占比不少于40%的要求逐步实现车辆配备,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达到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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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设备升级改造建设 |
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改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到2025年底配备常用诊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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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推进发热诊室(门诊)建设 |
到2025年底,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设立发热门诊,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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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进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 |
到2024年底,湖边镇卫生院建成区域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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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推进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 |
到2025年底,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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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加强基层中医馆内涵服务建设 |
到2025年底,组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积极打造基层“旗舰中医馆”,力争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80%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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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
到2025年底,全区100%的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60%以上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2023年底、2024年底、2025年底设置完成率分别达到总任务量的60%、8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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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依托基层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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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启动“智慧卫监、疾控”应用建设 |
到2025年底,全力配合完成“智慧疾控”应用建设工作,提升整体信息化效率,提升整体信息化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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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加强省级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和省级师承人才培养 |
组织申报省级中医药中青年骨干人才培养、省级师承等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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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
到2025年底,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编制总额的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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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加强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 |
到2025年底,区级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专门配备或依托120急救中心配备母婴安全快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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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推进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建设 |
配合市级做好组织申报灸养结合的基层热敏灸综合服务区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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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加强职业病防治骨干人才培训 |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骨干人才培训,至2025年全区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200余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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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实施医疗管理人才研修培养项目 |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等骨干人才培训,至2025年全区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200余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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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启动“智慧托育”应用建设 |
到2025年底,配合完成“智慧托育”应用推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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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支持区级医院建设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 |
到2025年底,城市医疗集团内基本实现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急救中心区域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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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开展基层对口支援项目 |
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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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
到2025年底,区级实现产前筛查机构和婚检婚登机构紧邻设置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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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加强安宁疗护机构建设 |
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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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 |
到2025 年,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湖边镇卫生院)设立老年医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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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 |
鼓励区内医疗机构积极参加省内外知名高校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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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实施“市卫生人才服务团”项目 |
继续开展“卫生人才双向交流”,每年定期选派一批医疗机构骨干医生到县、市级医院进行交流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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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加强中医设施建设 |
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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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推进“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 |
到2024年底,区人民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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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促进健康教育行动 |
争取到2025年底,区人民医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均设置相关部门(科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申请创建健康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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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 |
2023年底前,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多点触发预警系统;2025年底前,建立属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构建风险评估模型,绘制重点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风险地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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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 |
开展农产品源头安全、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流通环节质量安全、餐饮环节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为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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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营养健康惠民体系 |
推进营养指导员培训建设,组建食品营养专家队伍,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每万人配备至少1名营养指导员目标;开展营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健康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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