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大队对辖区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重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40家,下达监督意见书40份,提出整改意见64条。
(一)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预防与控制情况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了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确定了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承担传染病报告工作,工作流程明确;个体医疗卫生机构均设立了门诊日志及传染病登记本。
(二)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已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医疗卫生人员有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有医疗用品、器械的消毒、灭菌、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报告,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使用和管理情况登记有台账,设置有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措施。
(三)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符合法定程序。大部分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有医疗废物管理理组织,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均在规定时间内,医疗废物登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废暂存间内均张贴了警示标识。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个别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意识较差,医院感染控制和消毒隔离观念相对淡薄,防控措施执行不够严格,诊疗环境及诊疗物品消毒不及时。
(二)部分村卫生所消毒隔离观念淡薄,消毒记录不全。
(三)少部分医疗机构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不到位、不规范,存在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医疗机构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促使其知法、懂法、守法。进一步加大我区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力度,巩固传染病防治工作成果。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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