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宏钢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钢结构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72389
通信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雅路赣州工程质量检测中心9楼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
赣州市宏钢制造有限公司年产 5000 吨钢结构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金瑞琪产业园13#地块 |
建设单位: |
赣州市宏钢制造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耘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5%。占地面积为104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办公区及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000吨钢结构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晾干废气等。喷漆废气经“水喷淋+三级活性炭”处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袋式除尘处理后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水主要为喷淋塔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喷枪清洗废水作为危废与喷淋塔更换废水一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赣州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减震垫,建筑物隔声等减少噪声。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检修废油、含油抹布、废油漆桶、漆渣、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废活性炭、废边角料、废焊丝焊渣、废钢丸、金属粉尘、废布袋及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统一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检修废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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