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72389
通信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雅路赣州工程质量检测中心9楼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
赣州艾毅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套汽车天窗排水管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昌科技园C3栋4层厂房 |
建设单位: |
赣州艾毅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赣州格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租赁华昌科技园C3栋第4层厂房,建设内容为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同时配套建设本项目所需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额10000万元,劳动定员35人,均不在厂区食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40万套汽车天窗排水管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配料混合废气、热融挤出废气、喷码废气。配料混合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热融挤出废气采用局部密闭式集气罩负压进行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喷码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水、冷却定排水及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经污水管网进入江西赣州香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固定、置于室内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裁切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废活性炭、水性油墨包装瓶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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