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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出赣州经开区蟠龙堤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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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赣州经开区蟠龙堤附属配套设施工程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7-8372389             

通讯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雅路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341000

序号

项目环评批复文件(上传)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12.31批复终(蟠龙堤)

赣市环开发[2024]53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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