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将2025年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二):
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法律文书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1 |
赣开区消行罚决字〔2025〕第 0004号 |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八天在线(赣州)娱乐有限公司 |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