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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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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西省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的要求,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

   

序号

法律文书文号

案由

处罚依据

被处罚对象名称

法律文书日期

执法机关名称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备注

1

赣开区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38号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清实验幼儿园创业分园

二〇二十一十三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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