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11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
序号 |
法律文书文号 |
案由 |
处罚依据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法律文书日期 |
执法机关名称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备注 |
1 |
赣开区消行罚决字〔2024〕第 0038号 |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六项;依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第八十六条。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清实验幼儿园创业分园 |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限期缴纳罚款,15个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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