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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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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赣州建控集团,区工发集团:

经区党工委第193次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4年)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构建全区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格局,着力改变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增长断档、总量不大、后劲不足的现状,不断提高平台层次、服务能力和孵化绩效,为加快“一眼两镇两园”建设、在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建平台、补链条、优生态、强集群”的思路,以创业孵化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孵化器提升服务能级,加快从载体建设向主体培育升级、从集聚企业向培育产业升级、从基础服务向增值服务升级、从链式孵化向创业生态升级,实现专业化、产业化、生态化、国际化发展,服务高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创业,促进双创向更高层次、更优质量、更大效益、更广范围发展。

(二)目标任务。按照“四个一批”的目标,推进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提档升级。储备一批,2020—2024年共储备20家孵化平台作为申报省级、国家级后备平台;引进一批,加大在孵化器培育、运营方面的招商力度,围绕我区双首位产业构建更多创新创业平台,每年引进1家孵化器平台项目;培育一批,在储备的平台中,每年筛选出3家运营成效显著的平台重点培育;成熟一批,争取每年有2家平台申报成为省级以上孵化平台。到2024年,全区孵化器迭代升级,形成“众创-孵化-加速”高质量企业孵化培育机制,新增5家省级以上孵化器,其中国家级孵化器2家以上,孵化器累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0家以上,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累计培训创业企业家、投资人、科技服务人员1000人次以上,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300场以上,全区创新创业生态显著优化,我区孵化器的平台数量、服务能量、服务绩效和品牌影响力在行业内大幅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打造标杆平台专项行动

1.分类指导推动现有平台升级。加强对我区孵化器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全区筛选出20家拟申报的平台,建立和完善拟申报的平台后备库,通过组织申报专家服务团等形式指导相关平台加快自我完善与规范运营步伐;对进入申报省级以上平台阶段的平台,开展申报前景评估,实施年度重点培育服务计划,指导、帮助平台加强与省科技厅、省孵化器联盟的联系,加快推进各环节工作;对列入火炬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系统及已进入年报统计、申报材料等各阶段的平台,由区经发局、市科创中心牵头妥善解决其申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点推动恒科产业园、区块链金融沙盒园、华昌科技园等平台申报国家级、省级(专业)孵化器。(牵头单位:区经济发展局;责任单位:市科创中心)

2.精准引育提升平台专业水平。加大孵化器项目的招商力度,每年引进1个孵化器项目,重点围绕我区双首位产业构建更多创新创业平台,通过引进先进地区有产业资源、有服务体系的特别是有投融资资源优势的高端服务机构和平台型企业到我区建设专业孵化器,推进孵化器集群式发展,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对重点引进的机构,给予一定运营补贴支持。(牵头单位:市科创中心;责任单位:区招商局、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

3.盘活存量夯实平台升级基础。引导民营企业利用闲置的非办公用房、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在不改变建筑结构、确保建筑安全的前提下改(扩)建为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区内一些实力雄厚、资源丰富的龙头企业自建专业孵化器;引导区属国有企业依托华昌科技园、秋葵科技园等平台,创建各类专业孵化器,不断扩大孵化平台基础,为申报国家级、省级平台做好储备。(牵头单位:区经发局;责任单位: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市科创中心、区住房和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赣州建控集团)

(二)开展创业伙伴培育专项行动

4.培养新生代创业家队伍。广泛开展双创进校园系列活动,提倡创业精神,丰富创业知识和技能,培养鼓舞大学生成长为新一代创业者;推动成立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等驻市高校院所成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盟,加快创新成果从实验室向市场的转移突破,提高创业成功率;常态化开展创业企业家培训,梯次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牵头单位:市科创中心;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经济发展局)

5.壮大创业孵化职业化队伍。加强与中国孵化器协会、省孵化器协会的沟通对接,开展孵化服务、技术转移从业人员不同层次培训,培养有专业技术背景和企业家精神的孵化器领导者;进一步完善创业导师队伍,从企业家、律师、投资人等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中,遴选建立100名动态创业导师库,帮助创业者对接专门知识和资源,加速成长。(牵头单位:市科创中心;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区经济发展局)

6.建设科技金融专业化队伍。建立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依托区工发集团、金融服务机构等开展专题培训,引导建立更多关注早期创业的孵化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基金群。探索建立驻企金融联络员制度,深耕企业需求,广泛开展投融资对接活动,创新人才金融和科技金融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政策辅导和定制化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区金融局;责任单位:区工发集团、区财政局、区企业服务和工信局、市科创中心)

(三)开展打造双创品牌专项行动

7.持续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创业人才训练营、欧潭创友汇等系列活动,打造有知名影响力的创业服务品牌,充分展示经开区开放、现代、活力的城市底色;鼓励各孵化器举办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氛围。对有重大影响力的活动,根据投入给予一定补助。(牵头单位:市科创中心;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经济发展局、区财政局)

8.强化孵化器联合会建设。发挥全省首家孵化器联合会的平台作用,联合中国孵化器协会、省孵化器联盟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宣传、培训和辅导工作,不断强化各园区申报平台的观念和意识,引导其加快平台建设和申报步伐;通过行业协会的服务网络链接,面向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建立与先进地区之间的创新资源共享机制,拓展科技服务业渠道资源,扩大创业孵化“朋友圈”。(牵头单位:市科创中心;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经济发展局)

9.不断树立创新创业典型。开展孵化器、机构投资人、创业服务人员社会化评价,通过“欧潭英才”人才评选、《欧潭创友》刊物、《欧潭创客》公众号等平台推出一批标杆孵化器、创业人物、创新工匠和创业服务优秀代表等,广泛宣传其先进经验和模式,传承创新基因,弘扬赣商文化。(牵头单位:市科创中心;责任单位:区党群工作部、区经济发展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区经发局、科创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区财政局、区党群部、区企工局、区经发局、区招商局、科创中心、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分局、赣州建控集团、区工发集团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由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帮助各孵化器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政策支撑。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市级奖励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市级和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20万元、10万元资助;对重点引进的孵化器项目,一事一议,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对区级及以上孵化器统一进行绩效考核,择优给予一定运营补贴支持。

(三)注重绩效评价。制定符合创新创业发展规律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创新统计与评估方法,建立数据库,对孵化器进行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加强调度督导,相关部门要制定项目推进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孵化器提升行动高效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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