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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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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5日,反馈意见请发送至邮箱:gzjkqawb@163.com。

    联系人:张霞,0797-8375016。

    

    附件:关于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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