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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告知书

文章来源: ${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11 11:17:00     访问量: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广东省多地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暂缓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返)赣州。劝导疫情地区乡亲暂不返赣。如已来(返)赣州的实行14+7”管理模式,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来(返)赣州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来赣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请广大市民关注广东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非必要不前往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等涉疫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返回后配合所在社区(村组)做好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措施。

三、提倡留在工作地过端午节。如有亲友在中高风险地区和广东省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劝其尽可能减少流动,留在当地过节。确需回来的,请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告,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四、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健康生活方式。请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家庭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五、凡涉疫地区来(返)赣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信息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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