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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开区疫情防控告知书

文章来源: 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作者: 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发布时间:2021-06-10 17:25:51     访问量: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期,广东省多地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暂缓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返)赣州经开区,劝导疫情地区乡亲暂不返赣。如已抵达的实行“14+7”管理模式,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来(返)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抵达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请广大市民关注广东省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非必要不前往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湛江市等涉疫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返回后配合所在社区(村组)做好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相关措施

三、提倡留在工作地过端午节。如有亲友在中高风险地区和广东省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劝导其尽可能减少流动,留在当地过节。确需回来的,请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组)报告,自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四、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健康生活方式请广大市民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尽量减少家庭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外出时要随身携带医用口罩,出入商场、超市、酒店旅馆等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等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

五、凡涉疫地区来(返)赣州经开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信息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即日起至6月30日,全区原则上暂停第一剂次疫苗接种,集中开展第二剂次接种,请已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及时主动到第一剂次的接种点进行接种。在此期间,对有出国和疫情防控等特殊需求的人群,将继续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出国人员预约接种凭相关材料(如护照、工作邀请函、入学通知书等)向区指挥部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797-8162583),审核通过后到我区指定接种点(赣医一附院黄金院区)进行接种;因疫情防控等特殊需求必须接种第一剂次疫苗的,由市指挥部负责安排。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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