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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资办)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区财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2-14 17:29:05     访问量:


     因工作需要,赣州经开区财政局(国资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人数

共招聘1特殊岗位自聘人员

  (二)招聘条件

    1.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2.35周岁以下(198821日后出生),具有大以上学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三)薪酬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215日至2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http://www.12333gz.com/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首次报名人员需注册个人登录账号)www.12333gz.com进行报名。登录后,选择赣州经开区财政局(国资办)公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考试网上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如实填写《赣州经开区财政局(国资办)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手写签名报考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若有)所在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相关工作证明(若有)、获奖证书(若有)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等相关报名材料。考生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完成报名。咨询电话:0797-8160921

3.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整个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务知识及公文写作。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3)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面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1.经考试、考察后确定的入围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自理。

3.政审主要审查其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顺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为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组织领导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资办)组织实施。

附件:1.赣州经开区财政局(国资办)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职位表

      2.报考承诺书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3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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